畢業生離校就業需要辦理的手續?光明網訊(記者叢芳瑤)5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從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強化不斷線就業服務、簡化優化求職就業手續、着力加強青年就業幫扶等方面為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保駕護航,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畢業生離校就業需要辦理的手續?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光明網訊(記者叢芳瑤)5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從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強化不斷線就業服務、簡化優化求職就業手續、着力加強青年就業幫扶等方面為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保駕護航。
為方便畢業生順利就業,免除繁雜手續的困擾,通知中規定,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在就業協議書上簽章環節,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後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報到手續。應屆高校畢業生可憑普通高等教育學曆證書、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就業協議書,在就業地辦理落戶手續(超大城市按現有規定執行);可憑普通高等教育學曆證書,在原戶籍地辦理落戶手續。
此外,為積極、穩妥轉遞畢業生檔案,通知中還要求高校要及時将畢業生登記表、成績單等重要材料歸入學生檔案,按照有關規定有序轉遞。到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就業或定向招生就業的,轉遞至就業單位或定向單位;到非公單位就業的,轉遞至就業地或戶籍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暫未就業的,轉遞至戶籍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
通知中還表明,将指導用人單位根據工作崗位實際,合理确定入職體檢項目,不得違法違規開展乙肝、孕檢等檢測。
從2023年起,教育部門将建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作為高校為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的必要環節;同時取消發放《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不再将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
來源: 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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