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丨中天建設、湖南省住房及城鄉建設廳
整理丨豆丁施工
一、附着式升降腳手架分類
使用材料
豎向主框架形式
二、架體基本組成
三、附着式升降腳手架标準化管理
附着式升降腳手架标準化管理流程
對涉及專業分包單位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實行技術、生産、工程、财務四部門聯動管理,從爬架使用告知、資質審查、合同簽訂、交底驗收、退場結算等各環節進行把控,确保爬架施工安全。
附着式升降腳手架管理
使用告知
分包單位資格審查
① 爬架分包單位營業執照
②附着式升降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證書
③ 分包單位安全生産許可證
④附着式升降腳手架檢驗報告
⑤ 建設行業科技成果評估證書
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完整性及規範性)
附着式升降腳手架專項施工方案應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① 工程概況
② 編制依據
③ 管理機構與組織
④ 施工計劃
⑤ 附着式升降腳手架的架體構造
⑥施工工藝技術
⑦ 施工安全保證措施
⑧ 計算書
⑨ 相關圖紙
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可行性)
①《建築施工工具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202-2010)中強制性條文;
② 附表《附着式升降腳手架專項施工方案審查要點》
規範強制性條文:
★★4.4.2附着式升降腳手架結構構造的尺寸應符合下列規定:
1.架體高度不得大于5倍樓層高;
2.架體寬度不得大于1.2m;
3.直線布置的架體支撐跨度不得大于7m,折線或曲線布置架體,相鄰主框架支撐點處的架體外側距離不得大于5.4m;
4.架體的水平懸挑長度不得大于2m,且不大于跨度的1/2;
5.架體全高與支撐跨度的乘積不得大于110㎡。
4.4.5 附着支承結構應包括附牆支座、懸臂梁及斜拉杆,其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1、豎向主框架所複蓋的每一樓層處應設置一道附牆支座;
2、在使用工況時,應将豎向主框架固定于附牆支座上;
3、在升降工況時,附牆支座上應設有防傾、導向的結構裝置;
4、附牆支座應采用錨固螺栓與建築物連接,受拉螺栓的螺母不得少于二個或應采用彈簧墊片加單螺母,螺杆露出螺母端部的長度不應少于3扣,且不得小于10mm,墊闆尺寸應由設計确定,且不得小于100mm×100mm×10mm;
5、附牆支座支承在建築物上連接處混凝土的強度應按設計要求确定,但不得小于C10。
4.4.8 架體懸臂高度不得大于架體高度的2/5,且不得大于6m。
4.4.10 物料平台不得與附着式升降腳手架各部位和各結構構件相連,其荷載應獨立的直接傳遞給建築工程結構。
4.5.1 附着式升降腳手架必須具有防傾覆、防墜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的安全裝置。
4.5.3 防墜落裝置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防墜落裝置應設置在豎向主框架處并附着在建築結構上,每一升降點不得少于一個防墜落裝置,防墜落裝置在使用和升降工況下都必須起作用;
2、防墜落裝置必須是機械式的全自動裝置,嚴禁使用每次升降都需重組的手動裝置;
3、防墜落裝置技術性能除應滿足承載能力要求外,還應符合表4.5.3的規定。
4、防墜落裝置應具有防塵、防污染的措施,并應靈敏可靠和運轉自如;
5、防墜落裝置與升降設備必須分别獨立固定在建築結構上;
6、鋼吊杆式防墜落裝置,鋼吊杆規格應由計算确定,且不應小于∮25mm。
方案審查要點
方案論證
論證前應準備的資料
① 6份已經過審批的方案及方案報批表(可以是複印件)。
② 分包合同1份(明确現場負責人,且人員應持證上崗),架子工的特殊工種操作證複印件(必須加蓋分包單位的公章,要求人證統一)、若論證時架體已經提升,則還需提供爬架驗收記錄表《建築施工工具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程》(JGJ202-2010)表8.1.3,且應由三方簽字确認。
③ 本項目爬架方案論證時的彙報PPT一份。
參與論證的人員
爬架論證會由總包單位組織,總監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主持會議。論證當天總包單位應通知分包單位方案編制人、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安全員、總包單位項目執行經理、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代表)、建設單位代表以及工程所在地當地質量監督部門人員出席論證會。
論證會議程
① 介紹專家組成員及相關單位參會人員;
② 由專家組五名專家推選專家組組長;
③ 建設單位負責人講話;
④ 施工單位簡要介紹施工方案;
⑤ 查看現場;
⑥ 專家詢問,并征求相關各方的意見;
⑦ 暫時休會:專家審查方案、讨論、書寫論證報告;
⑧ 複會:專家組組長宣讀論證報告,其他專家補充發言;
⑨ 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單位相關人員對專家出具論證報告發表意見及建議;
⑩ 質量安全監督站領導及監督人員講話。
論證後收集的主要資料:
① 專家論證報告;
② 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方案論證會簽到表;
③ 專家論證會議議程;
④ 修改後專項施工方案、方案審查、審批表及論證意見回複。
構配件進場驗收
嚴格按照施工方案中《附着式升降腳手架材料進場清單表》、《附着式升降腳手架設備進場檢查驗收表》全數檢查、驗收進場構配件的數量及質量,使其滿足方案及現場施工要求。不同規格、不同批次的産品不得在同一建築中應用,老舊材料或已變形構配件不得進場。
對構配件質量存疑時,應對懷疑構配件進行重點抽檢,必要時可采取破壞性試驗驗證其質量。抽檢重點對象為豎向主框架、水平桁架以及提升設備,主要檢查節點部位焊接質量、鋼管鏽蝕程度、電葫蘆鍊條的完好性等。
爬架搭設
四、常見問題及處理辦法
1)材料進場驗收
處理辦法:
嚴格按照審批過的方案中構配件類型及數量組織進場驗收,同規格、不同批次的産品不得在同一建築中應用,老舊材料或已變形構配件不得進場。對構配件質量存疑時,應對懷疑構配件進行重點抽檢,必要時可采取破壞性試驗驗證其質量。
2)爬架平台搭設
處理辦法:
① 爬架安裝平台必須提前策劃、設計,其承載力、寬度及平整度應滿足方案要求;
② 建築标準層較高時建議采用懸挑架作為爬架安裝平台;
③ 結構混凝土強度滿足方案要求後,應第一時間卸載,将爬架荷載轉移到建築物上。
3)爬架水平桁架缺失
處理辦法:
① 提前對爬架方案進行優化,非标準桁架定尺加工;
② 采用雙鋼管及斜撐加強,且水平杆與标準桁架左右各搭接一跨。
4)架體水平懸挑長度過大
處理辦法:
當1.2m<架體水平懸挑長度<2m時,應增設内斜撐将懸挑部分水平桁架與主框架拉結;架體水平懸挑長度>2m時,端部必須增設支座。
5)支座安裝數量不足
處理辦法:
豎向主框架所覆蓋的每個樓層均應設置一道附牆支座,防傾裝置應随支座共同安裝,特殊情況無法滿足上述要求時,應在架底增設頂牆輪或“滑橇”,懸挑部位增設連牆件臨時拉結。
6)長支座缺少定位措施
處理辦法:
長支座必須設置兩道螺栓且螺栓位置應盡量靠近上下兩端點,超長支座底部斜杆須設止退及固定措施。
7)卸荷支撐長度不足
處理辦法:
① 個别卸荷支撐無法滿足支撐要求時,可将支撐頂絲調節至最低位置,支撐在下層防墜齒條上,若大面積出現卸荷支撐長度不足時,則應考慮調整架體提升高度。
② 嚴格把控進場材料及組裝,豎向主框架底部預留的提升裝置懸挂點一般隻有1個,且不可能出現在中間層框架上。對于已經存在的既成事實,需增設專用銷軸輔助支撐。
8)卸料平台安裝不當
處理辦法:
① 保證卸料平台入口暢通,若施工時支模架配置3層,拆除卸料平台底部水平桁架斜杆,支模架配置2層,拆除水平防護杆;
②開口位置三邊采取加固措施:兩側及洞口頂部采用雙立杆,上步架搭設八字撐,頂面、立面增設斜撐,洞口四周按照臨邊進行封閉、隔離;
③ 架體提升後,洞口位置水平杆應低于料台懸挑梁,斜拉鋼絲繩及料台其他部位均不得與爬架接觸;
④料台在不使用時,洞口側面應采用與外立面同種維護材料進行封閉、維護。
9)梁底開裂
處理辦法:
① 支座或拉杆設置在梁上的,方案中必須核算梁的原有截面及配筋是否滿足支座承載要求,若不滿足,則須按照受力情況加配鋼筋或在梁底采取加固措施;
② 支座預埋孔埋設時,應保證孔洞邊緣距離梁底不少于100mm,必要時可在預埋孔底部局部加筋;
③ 冬期施工應适當放慢施工進度,注意混凝土強度控制,混凝土強度未滿足方案要求前不得進行提升作業。
10)構件污染
處理辦法:
① 建築外圍構件混凝土澆築時,采取防護措施,避免混凝土濺出污染外架杆件,遇到特殊情況,造成構件污染時,應第一時間清理,保證杆件有效工作;
② 防墜裝置必須采取防塵、防污染措施有效遮蓋。
11)立網安裝
處理辦法:
① 網框必須必須設置單獨的承力杆件,承受其本身自重;
② 為避免網框翻轉,建議承力構件應設置上下兩排,連接件應與架體可靠連接,且各部位杆件承力滿足立網框受力要求。
12)架體堆載
處理辦法:
第一時間清除所有外荷載。
集成式附着升降腳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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