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人的法條?第三十六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民法典法人的法條?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第三十六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産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第三十七條 法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産或者經費;
(三)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九條 法人以它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
第四十條 法人終止,應當依法進行清算,停止清算範圍外的活動。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