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史遭起底?23歲的李女士芳華正茂,卻在“變美”的路上遇到了難題2020年,李女士經朋友介紹前往市内一家美容機構進行隆鼻手術,結果術後并沒有達到李女士要求的效果,鼻梁處還出現左右搖晃的情況李女士和美容機構多次協商無果後,訴諸法律,但由于在手術時李女士沒有就術後效果和美容機構進行“約定”,一審判決李女士敗訴,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整形史遭起底?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23歲的李女士芳華正茂,卻在“變美”的路上遇到了難題。2020年,李女士經朋友介紹前往市内一家美容機構進行隆鼻手術,結果術後并沒有達到李女士要求的效果,鼻梁處還出現左右搖晃的情況。李女士和美容機構多次協商無果後,訴諸法律,但由于在手術時李女士沒有就術後效果和美容機構進行“約定”,一審判決李女士敗訴。
現在的李女士鼻梁左右搖晃,不僅影響審美,她也害怕對身體健康有所損害;如果自己想辦法修複鼻梁的問題,不僅需要又一筆巨大花費,還需要再摘掉一側的耳軟骨,她陷入了進退兩難的境地。
想美眼睛最後連鼻子一起“動”了
2020年6月底,李女士經一位美容院老闆介紹,來到桂林柏琳醫療美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柏琳醫美)處咨詢修複雙眼皮的醫美手術,當天李女士就繳納了體檢費、手術費等合計18348元,雙方預約在2020年7月4日進行手術。
李女士說,當天在等待手術過程中,柏琳醫美的工作人員說她的鼻子不夠挺拔,建議她做一個隆鼻手術。在工作人員的勸說下,愛美的李女士決定同時進行雙眼皮修複術和隆鼻手術,并繳納了隆鼻術(鼻綜合、鼻基地)費用共計49800元後進行了手術。
術後,李女士在恢複期就發現眼睛“一大一小”,同時她感覺到隆鼻術後植入的假體會晃動。李女士前往柏琳醫美咨詢,工作人員告訴她,這屬于正常現象,等恢複好就沒事了。但當李女士完全度過恢複期後,她發現問題并沒有解決。“眼睛的問題尚且可以忍受,但鼻子的鼻梁左右晃動,這肯定不正常。”李女士說,恢複期之後,她就發現鼻内的假體根本沒有固定,可左右搖擺1厘米,她睡覺翻身,都可以聽到、感覺到鼻内假體晃動。
記者見到李女士時,她按住自己的鼻頭晃動鼻子,不但鼻頭在晃動,還能明顯看到皮膚下的鼻梁也在左右晃動。李女士說:“那就是假體在晃動,假體沒有和肌肉骨骼‘長’在一起。”
發生這個問題後,李女士多次前往柏琳醫美尋求解決方式,但雙方沒有達成一緻。2021年10月,李女士将柏琳醫美告上法庭,李女士認為柏琳醫美沒有履行合同義務,應當承擔繼續履行義務、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要求柏琳醫美退還68148元醫美費用。
沒有“約定”無法“鑒定”緻敗訴
今年2月底,法院就李女士與柏琳醫美的糾紛官司進行了一審判決,判決李女士敗訴。
法院審理認為,李女士和柏琳醫美以《手術知情同意書》的方式訂立了醫療服務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
同時,醫療美容作為一種醫療項目,具有一定的風險及治療結果的不确定性,李女士在進行手術前,柏琳醫美通過書面的《手術知情同意書》《鼻部手術術前告知書暨知情同意書》告知了李女士手術的項目及手術風險,李女士簽名視為她同意了手術并了解了手術的風險。
最重要的是,李女士以美容手術未達到雙方約定的美容效果為由,要求柏琳醫美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但李女士并沒有充分的證據能證明她和柏琳醫美就手術應該達到的具體效果進行了約定,所以法院對這一訴求不予認定。
李女士的代理律師解釋,李女士敗訴的主要原因就是手術沒有術後效果“約定”,也沒有術後判斷标準。李女士進行隆鼻這樣的整形美容手術,在術前并沒有和醫美機構約定最後隆鼻的效果如何,比如雙方約定“鼻梁不應該晃動”、“恢複期過後,假體在多少年之内不能膨出”等具體内容,而雙方在手術前簽訂的《鼻部手術術前告知書暨知情同意書》中,卻明确寫有“隆鼻手術後在強光照射下假體可有輕微透光,日久假體也可能會松動,屬正常現象”。
柏琳醫美也表示,李女士對自己的美容效果過于理想化,柏琳醫美已經告知了她手術可能存在的風險,即手術後的恢複情況和李女士想象中的效果可能會有所差異。同時,李女士認為沒有達到預期效果,這個說法沒有相關權威部門的鑒定,或者客觀的評價結論給予認定。
對于鑒定整容後效果這個問題,李女士和代理律師也咨詢了桂林、南甯等地的醫療事故鑒定機構。幾家機構都表示,一般的醫療事故鑒定,都是針對嚴重毀容,比如說面部皮膚全部潰爛,或者截肢等情況進行鑒定,而鼻梁晃動,不屬于醫療鑒定的範圍。
無論怎麼修複再難回到“從前”的她
一審敗訴後,李女士不服,正在積極收集證據準備上訴。但同時,李女士也要解決自己鼻子的問題。“我的鼻子一直晃動,影響我的生活,我不敢側睡,”李女士說,“更加不敢做擤鼻涕之類的動作,生怕假體戳穿皮膚出來。”而且,現在距離隆鼻手術已經一年多,她的鼻小柱也已經發生了增生現象。
李女士說,在之前的幾次協商中,柏琳醫美提出過幫她進行隆鼻術後的修複,但李女士不敢同意,“第一次隆鼻術都把我搞成了這樣,我怎麼放心讓他們繼續修複?”
在其他的整形美容機構,李女士咨詢了鼻子的修複問題。工作人員都表示,李女士的隆鼻假體出現晃動,久而久之會将皮膚磨得非常薄,從而導緻鼻頭和鼻梁發紅。要解決這一問題,第一個方式是手術取出假體,恢複“原來”的鼻型,但鼻型肯定會跟沒有手術之前的有所區别,取出假體後會産生增生。第二種解決方式是徹底取出晃動假體後,再重新植入比較貼合李女士面部審美以及比較“軟”的假體,這樣假體也容易和面部肌肉長在一起,讓隆鼻後更自然。但植入的假體依然需要李女士自身的軟骨“包裹”才能放入,鑒于李女士在柏琳醫美隆鼻中已經取了一側耳軟骨,修複手術中,醫生會盡量保留這段耳軟骨的作用,但如果還是“不夠”,必須再取李女士另一側的耳軟骨進行手術,這一種修複術價格需要将近4萬。
了解了這兩種修複術後,李女士表示更加迷茫,她認為如果徹底取出假體不再植入,自己的鼻子也不會回到從前的樣子;如果采取第二種修複術的話,不僅要再花一筆錢,效果如何,自己同樣心裡沒底,而且自己的一側耳軟骨已經沒有了,“耳朵就像紙一樣薄了。”再取一側耳軟骨,她想想就覺得難受。
律師:很難做整容醫療鑒定
廣西中遠律師事務所律師趙智蘭詳細了解了李女士的訴訟情況後分析,李女士敗訴的主要原因是證據不足及自身對手術風險認知不足所緻。
李女士在舉證過程中,沒有提供能證明這些情況的證據。尤其是李女士簽訂了《手術知情同意書》《鼻部手術術前告知書暨知情同意書》,從法律上證明李女士對手術風險是知情的,但現實中如果李女士覺得醫美機構對這些内容沒有盡到充分告知、解釋和說明義務,需要李女士提供有效的證據予以證實,李女士沒有提供。同時,李女士對風險事項未詳細充分理解,導緻其不能接受術後不理想的後果。
整容糾紛中大家往往會讨論到醫療鑒定,趙智蘭律師說,整容醫療屬于醫療行為,與其他醫療行為一樣,需要按照醫療規範實施,對于鑒定,目前沒有專門的整容醫療鑒定,主要涉及的鑒定有醫療事故鑒定、醫療過錯鑒定和傷殘鑒定,分别是針對醫療行為是否有過錯,過錯程度及後果是否構成傷殘,構成幾級傷殘,從而确定損失多少。
趙智蘭律師提醒廣大愛美人士,如果要進行整容消費,簽訂合同時要特别注意,首先是事前要先對自己要做的整容項目及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詳細的查詢了解,尤其是一些失敗的案例,自己能否承擔相應的不利後果。同時,對自己即将要去的醫療機構進行資質查詢,了解醫生的資質情況及醫療水平,務必是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和醫生;其次,在簽訂合同時,要将所有的風險内容詳細充分了解,要明确自己的主治醫生,對于如果出現可預知的風險時,責任如何承擔務必進行明确約定;最後,簽訂合同後注意保留證據,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告知書、病曆資料及手術前後對比照片等。
一旦整容手術後發生糾紛,消費者要及時對照自己的病曆資料并對醫療機構的病曆進行封存,其次去醫院進行檢查明确診斷,了解是否有治療措施;最後向行政衛生部門申請醫療事故鑒定或申請醫療過錯鑒定,明确責任後,可協商或向法院進行訴訟。
來源丨記者蘇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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