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銀行《東亞經濟發展報告(2006)》提出了“中等收入陷阱”(Middle IncomeTrap)的概念,指一些國家在經曆經濟發展達到中等收入水平之後往往陷入了經濟增長的停滞期,既無法在工資方面與低收入國家競争,又無法在尖端技術研制方面與富裕國家競争。這些國家長期在中等收入水平徘徊,遲遲不能進入高收入國家行列。
拉美地區和東南亞一些國家是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典型代表。一些國家收入水平長期停滞不前,如菲律賓、馬來西亞、阿根廷、墨西哥都在達到中等收入,甚至是中等偏上收入水平後停滞不前。這之外的許多國家都有類似的經曆,經過了二三十年的努力,幾經反複,但一直沒能跨過15000美元的發達國家的門檻。
在讨論中等收入陷阱問題時,人們總結了以下的一些原因。
技術創新能力不足
一國在進入中等收入階段後,原有的低成本優勢逐步喪失,而創新能力不足則無法在中高端市場于高收入國家展開競争,導緻經濟發展停滞。
發展模式選擇失誤
阿根廷等國家在初期實施進口替代戰略後,沒有及時調整發展模式,而是繼續維持“舉債發展”的模式,使得經濟發展不能獲得新的突破。
本國市場規模狹小
一些國家在發展初期通過外向型經濟方式快速提高人均GDP水平,但是由于自身市場規模狹小,導緻其發展長期以來國外市場,經濟波動較大,難以獲得進一步發展。
對發展中的公平重視不夠
貧富分化引發社會動蕩。
在各種各樣的原因中,創新能力不足其實是最根本的原因,其他的因素都是生産禀賦水平不能持續提升情況下的外在表現,可以認為那些都是結果而不是原因。
不同的發展模式類似于下棋當中不同的棋風,沒有什麼模式是一定比其他模式好的,實力才是左右發展結果的決定因素。拉美的舉債發展導緻危機,但是不舉債他們同樣也無法發展,舉債隻是将平靜的停滞變成了波動的停滞。
自身市場規模狹小也不是經濟發展必然的障礙,瑞士、新加坡都沒有龐大的自身市場,但憑借獨特的優勢他們都獲得了好的發展。認為内需可以拉動經濟是一種不太經受得起推敲的想法,關于這一點可以借鑒自給自足條件下的經濟發展狀況。
公平發展同樣不能保證經濟的持續發展。大體上說,公平與效率相當程度上确實存在沖突。當然,嚴重的不公平會使得名義效率受損,在公平和效率之間一定存在某個最優的配置,而這種最優配置取決于宣傳引導、文化傳統、内外部狀态等因素。
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國家大多實現了産業結構提升,然而産業結構提升其實是技術創新能力提升的結果,而不是經濟學家設計的結果,這種意義上說,經濟學大緻沒有辦法對經濟發展提供多少真實有效的動力。經濟發展的兩個基礎性動力分别是有效分工和自身生産禀賦提升,其中有效分工應該可以在經濟學範疇内進行設計和實施,而生産禀賦提升則可能更多依靠某些天才的靈光閃現。
有效分工可以幫助一個國家通過開放快速追趕世界經濟的中等水平,其中哪些禀賦條件更好的國家也可能僅僅通過有效分工就成為高收入國家。這樣的情況可能源于自然資源禀賦的先天優勢,比如中東産油國以及澳大利亞這樣具有礦産資源優勢的國家。還有一種情況是地理位置及交通條件的先天優勢,也可以帶來高的收入。就個體來說典型的情況就是做同樣的低技術工作,在發達國家的收入遠遠高于發展中國家同樣技能、同樣勤奮的勞動者。
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就在于通過開放獲得分工收益後,資源條件、地理位置都不足以驅動經濟進入高收入階段,而具有技術創新天賦的引領者又沒有出現,或者是不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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