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蘭性德為康熙皇帝所殺,這個說法出自《李朝實錄》。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距納蘭性德之死四年,距明珠失寵被罷相貶職一年,朝鮮使臣發回朝鮮國内的一份“别單”,記錄了自己在天朝大清的見聞,其中有這樣一事:“又有成德者,滿洲人,閣老明珠之子,自幼文才出群,年才二十,擢高第,入翰苑為庶吉士。皇帝嫉其才,而殺之。明珠因此緻仕而去矣”。這在當年并非聳人聽聞。
漢族文士對納蘭性德之死的驚訝、狐疑,也是因有此說法流傳。聽到納蘭性德死訊後“始猶狐疑”、後認為“天不可問”的大有人在。
曆史一去不返,今天的人要了解過去的真相,隻能依靠史料,即遺留下來的文字記載、實物遺迹以及口頭傳說等。文字史料又無外乎兩大類:官府文書和私家記載。
“官書”與“私記”
“官書”與“私記”價值各有長短,原則上應并重兼采、綜合利用。至于究竟偏重哪一種,應視具體情況而定。
“官書”的短處主要在“諱飾”。對當朝統治者不利的内容皆“一一諱飾淨盡,不留痕迹于實錄中”,名為《實錄》的,實為虛錄。
乾隆皇帝在主持編修《四庫全書》時,要求民間獻書,借機銷毀的書籍總數三千餘種、六七萬卷以上,不知有多少部《紅樓夢》一樣的巨著被銷毀掉了。
鑒于這種情形,“私記”的長久就顯現出來,“私記”能夠暴露一些“官書”所掩蓋諱飾的曆史真相,有時比“官書”更為真切,有的具有相當高的史料價值。
“私記”的最大短處是誣妄,嚴重者甚至進行事實捏造和人格诽謗。值得一提的是,在研究中國曆史時,史料的中心與邊緣也是需要綜合利用的。
如除“二十四史”外,周邊的藩邦小國也有大量關于“天朝”的不同文種的史料記載,如朝鮮、日本、泰國、越南等,這些文獻很少受到“天朝”文字獄的絞殺,也躲過了大規模的文字删改與銷毀,因而有獨特的價值,在真實性上甚至優于“天朝”的某些正史記載。
才高招忌
野史記載、“私記”流傳的納蘭性德為康熙皇帝所害,其原緣無非是兩個方面:一是明珠失寵,政敵乘機發難,逼皇帝下決心害死明珠“才高招忌”的公子。
明珠為康熙皇帝重臣時,招集了很多漢族知識精英養在家裡做門客。明珠還不惜重金搜購珍貴典籍藏書,在府中建立了一個蔚為大觀的圖書館,讓他豢養的知識精英們作為咨政的參考,讓這些門客成為自己的智囊團。
每次上朝應對皇帝的考問、壓制同僚的風頭,都會拿出智囊團策劃的方案,有理有據、審時度勢,皇帝聽了總是很滿意,同僚特别是官場競争者很受壓抑。
一時間,皇帝對明珠有些言聽計從。因此當時有民謠說:“要做官,問索三;要講情,問老明”,索三即指索額圖,老明指明珠。
明珠豢養漢族知識精英、其中不乏反清複明義士(入仕之前),成為攻擊的要害,向皇帝進言中也捎帶了其公子納蘭性德,因為這些知識精英常年與納蘭性德在明府飲酒作詩,成為明珠招集智囊團的掩護。
所以納蘭性德被讒言毀謗,而且口風傳到康熙皇帝耳朵裡。因此,三月當中康熙皇帝連續的兩個舉措:下聖谕儆戒明珠,書賈至《早朝》詩贈納蘭性德,都可能是一種試探。
皇帝如欲害死納蘭性德,或明珠丢兒保己以平危機,都是很容易辦到的事:在寢室令其飲下毒酒後謊稱病亡。
因愛加害
第二個緣由來自清代筆記史料,稱納蘭性德一表妹入宮被康熙皇帝所喜愛,後發現納蘭性德與這個宮女舊情難斷,龍顔大怒,于是加害之。
清王朝建立後對後宮制度進行了改革,大大減少了宮女的數量。順治十五年禮部奏定宮廷中女官及宮女總數為153人,其中大多為司燈、司樂、司簿、司食、司采等工役。
到康熙年間,據《聖祖實錄》記載,比順治年間後宮人數還要少。且清初宮中女官、宮女皆為滿洲人家族中女子選錄,所以納蘭性德表妹被選入宮是可能的。《紅樓夢》中寶玉的姐姐被選入宮為妃,薛寶钗待選卻未能入宮,描寫的正是這個傳統。
“宮怨”本是自古以來詩詞的一個傳統題材,到清代由于後宮制度改革,“宮怨”詩詞産生的社會條件已漸消失,一般性地傾訴宮怨已不再是詩詞題材。納蘭性德的“宮怨”詞有感而發,似與表妹入宮杳無音訊有關。至于曾潛入宮内與表妹相見,則近乎文學描寫。
《李朝實錄》中朝鮮使臣發回國内的“見聞”,其中說納蘭性德“入翰苑為庶吉士”并不準确,因為納蘭性德中進士後想入翰林院而未成。
據此可以為朝鮮使臣的這個“見聞”所錄是不準确的,隻能說明當時的輿論中對納蘭性德之死,有“被害”一說。但也沒有足夠的依據絕對排除“被害說”,有待更多真實可靠的史料的發現,和更為深入的學術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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