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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對綠化不滿意怎麼辦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0-08 18:44:20

未經業主同意

小區綠化被大面積鏟除

合同到期,租客不肯搬走

遇到這事兒該咋辦?

民法典來解答↓

案例一

“小區交房之後陸續有業主入住,但上周小區裡的綠化突然被大面積鏟除,物業公司未進行任何解釋說明,去物業處詢問,也回複不知道。作為業主該如何維權?”

業主對綠化不滿意怎麼辦(小區綠化被大面積鏟除)1

小區綠化突然被大面積鏟除,業主可以先敦促業委會或者物業公司報案,求助公安機關查清事實。大面積鏟除小區綠化的行為侵害了業主的合法權益,查清事實後,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可以與行為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照片、錄音、錄像等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行為人恢複原狀、賠償損失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建築區劃内的道路、綠地、其他公共設施等均屬于業主共有,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應由業主共同決定。根據描述,小區綠化突然被大面積鏟除,如果鏟除綠化沒有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那麼該行為侵害了小區業主的合法權益。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物業公司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小區公共區域進行養護、管理,維護小區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然而,物業公司對于綠化被鏟除的行為沒有任何解釋說明,且表示不知情,其未盡到相應的管理義務。

案例二

“我于2020年6月份出租一套房子,簽的租賃合同是一年。按照合同,我提前一個月通知租客不再續租,但是租客不願意到期搬走,說要搬也可以,必須賠償他搬家費、空調安裝費和押金(租房合同沒有這些條款)。我不同意,現在電話和微信都聯系不到租客,租客還有兩個月的電費未支付,我該怎麼辦?”

業主對綠化不滿意怎麼辦(小區綠化被大面積鏟除)2

如果租房合同中沒有相關約定,那麼租客找你要搬家費、空調安裝費、押金是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的,你無需理會。如果租客目前還沒有搬走,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你可以上門要求其搬走,如對方拒絕,可以報警處理。

如果多次報警依然無法解決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因此,你可以根據租房合同的約定,考慮通過訴訟手段,要求其搬離你的房屋,同時,若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其支付電費,你也可以一并主張。

如果你的租客已經搬走,他也沒有就他自己的主張提起訴訟,且他仍然有押金在你手上,你完全可以直接上門收房,将房屋再租給其他租客或留自用,用押金抵充他的欠費即可。

轉自:“CCTV今日說法”微信公衆号

來源: 央視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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