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從沒經曆過司考(也就是2018年改革後的法考,下文将采用法考這一表述)的同學,面對未知的變革及較高的難度系數,要提前做好功課才行。比如“法考是什麼?” “法考的變化?” “如何備戰法考?”等一系列問題...所以本文所提及的相關建議及政策解讀,要好好聽啦。
第一部分 法考簡介
“
通過法考,是對我們法學素養最佳、最權威的證明!
”
一、法考的前世今生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
考核授予律師制度
▌1986年4月12日司法部《全國律師資格統一考試的通知》
首次組織律考
▌1995年2月28日第八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
檢察官、法官初任資格考試
▌2001年6月30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
②2019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是否可以報名參加2018年的法考?
2008.08.14 《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向社會公布,其在第4章“報名條件”、第15條第4項規定: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2009-2017 《國家司法考試公告》中均規定:普通高等學校次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預測:《2018年國家統一法考公告》中規定:普通高等學校2019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③非法學能不能報考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2017年6月5日司法部司法考試司司長賈麗群表示:“非法學的到底能不能報考?我們現在正在制定實施辦法。我們會考慮到法律職業隊伍應有的特性和需求,也會考慮到目前法學教育供給的能力是不是能夠滿足這樣的需求,也會考慮到報名者目前和過去各種各樣的學習經曆。”
▲預測:在非法學專業人員能否報考的問題上,将充分考慮公衆和社會的預期。
四、法考考試科目及形式
五、各學科分值及所占比重
①曆年分值統計
②平均分值所占比重
六、法考的兩大命題規律
重者
恒重
①典型事例: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近8年考了19次)
2017303/2017310/2016303/2016304/2016359
2015302/2015303/2015320/2015352
2014351/2013303/2013304
2012303/2012311/2012352/2012354
2011301/2011353/2010305
②類似事例:訴訟時效、善意取得、抵押權、保證等
③真題再現
新增
必考
①典型事例(以民法為例)
2017民法新增
《民法總則》
《融資租賃糾紛司法解釋》
《民間借貸案件規定》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補充規定》
2016民法新增
《物權法解釋一》
②真題再現
第二部分 備考須知
“
在任何時候,都不要盲目地開啟一段征程!
”
一、備考策略概述
▌實體法學科
含民法、刑法、行政實體法。應以理解為主,逐步構建學科體系
▌程序法學科
含民訴、刑訴、行政訴訟法。應熟悉法條和司法解釋,把握時間脈絡
▌背多分學科
含理論法、商經知、國際法。平時多熟悉,考前多背誦
二、備考三大工具書
教材 真題 法條
▌教材
民刑先修(已出版)
專題講座(預計11月份出版)
授課講義(授課前發放)
▌法條
必讀法律法規彙編(預計10月份出版)
▌真題
真題分類解讀(預計11月份出版)
真題分年詳解(預計次年3月份出版)
❤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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