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車彙消息:今日,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發布《關于開展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項目申報的通知》,其中明确了燃料電池汽車示範項目的四種主要應用場景,并且對不同車輛的運營給予補貼。
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項目主要采取“應用場景示範 ‘示範應用聯合體’申報”方式實施,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組織開展,結合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年度任務,明确應用場景并向社會公布,由符合條件的相關企業組成“示範應用聯合體”進行申報,通過第三方機構評審後擇優予以支持。示範應用聯合體”由燃料電池汽車整車制造企業牽頭,會同燃料電池系統企業、車輛運營企業、加氫站運營企業組成。
示範應用場景為以下四種:
(一)省際間專線貨運
在京津冀範圍内,支持總質量31噸以上的燃料電池重型載貨汽車,開展省際間大宗物資運輸示範應用,重點推廣北京-天津、北京-唐山等貨運專線。
(二)城市重型貨物運輸
在本市及周邊地區,支持總質量25噸以上的燃料電池重型載貨汽車,開展工業企業原材料及零部件、渣土及砂石骨料等重型貨物運輸示範應用。
(三)城市物流配送
在本市及周邊地區,支持總質量12噸及以下的燃料電池中輕型載貨汽車,重點圍繞城市生活保障,開展城市冷鍊物流配送、城市普通物流配送示範應用。
(四)城市客運
在本市及周邊地區,支持燃料電池大型客車,開展城市觀光、旅遊接駁、高校及企事業單位班車通勤、科技産業園區擺渡等客運示範應用。
對于燃料電池車輛的獎勵則分為推廣獎勵和運營獎勵,其中車輛推廣獎勵以當年8月13日至次年8月12日為一個核算年度,對納入并完成示範應用項目的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中央獎勵1:1的标準安排市級車輛推廣獎勵資金。對示範期内用氫行駛裡程未滿3萬公裡的燃料電池汽車,在示範期結束後,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全額追回市級車輛推廣獎勵資金。
同時要求上牌車輛在第一年度用氫行駛裡程需超過0.75萬公裡,此後三年每年度用氫行駛裡程需超過1.25萬公裡,且車輛在示範城市群内用氫行駛裡程比例需達到80%以上。
整車制造企業需按照扣除車輛推廣獎勵資金的價格銷售,在每個核算年度結束後1個月内申報補貼。
對輕型車輛(總質量4.5噸以下)、中重型車輛(總質量4.5噸及以上,含客車),分别按照0.3萬元/萬公裡、1萬元/萬公裡的标準給予運營獎勵,在每個核算年度内車均最低用氫行駛裡程滿足要求後,方可享受運營獎勵,每個核算年度車均用氫行駛裡程以6萬公裡為獎勵上限,超出部分可結轉至以後年度。車輛運營獎勵資金按照應用場景内車輛用氫行駛裡程總和,以萬公裡為單位取整計算。
從北京的補貼細則來看,僅僅是車輛推廣獎勵,四年下來,單車最低獎勵就有72萬元,最高達到了189萬元。而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技術路線圖2.0》中,2020年49噸重型燃料電池貨車的整車成本約為150萬元。高額補貼之下,對于短期内迅速實現燃料電池車推廣應用是有極大促進作用的。
京津冀是首批獲準的燃料電池汽車示範城市群,是由北京大興區聯合海澱、昌平等六個區,以及天津濱海新區、河北省保定市、唐山市、山東省濱州市、淄博市等共12個城市(區)共同組成的,北京則是其中的核心。
根據《北京市氫燃料電池汽車産業發展規劃(2020-2025年)》提出的目标,到2023年要推廣氫燃料電池汽車3000輛,到2025年要實現氫燃料電池汽車累計推廣量突破1萬輛。目前北京正在以高額補貼助推目标實現。
文章摘自 電車彙 20220408 發自北京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