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車輛管理辦法?第一章 目的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各種機動車輛管理,确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充分利用現有車輛資源,減少經費開支,特制定本規定,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小區車輛管理辦法?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各種機動車輛管理,确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充分利用現有車輛資源,減少經費開支,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辦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共用車。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三條 公司所有車輛均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統一管理。
(一) 駕駛員的安排。
(二) 車輛的行駛範圍。
(三) 安排車輛的維修、保養。
(四) 安排油、材消耗的審批。
安排油、材消耗的審批。
第四條 公司所有車輛均建立車輛檔案,須填寫車輛登記記錄表。
第五條 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專人保養責任制。駕駛員發現無力排除之故障,應及時報告其主管,不得帶病出車。
第六條 公司車輛既有部門使用,又有公司行政用車時,各部門和駕駛員應顧全大局,聽從指揮和調度。
第七條 公司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在規定地點,一般不允許在外過夜。
第三章 使用範圍
第八條 公司車輛是為了保障公司正常的業務活動(接待工作、部門檢查、辦公物資采購、項目、案場物料配發)能及時有序進行。
第九條 接送公司賓客和來公司辦事的人。
第十條 公司層面組織的外出檢查工作,三人以上(含三人),公司安排派車。
第十一條 公司安防夜查工作、公司采購、配送工作、公司可安排派車。
第十二條 享受公司車輛補貼的員工外出辦事,原則上公司不安排派車。夜查工作可安排派車。
第十三條 綜合管理部在專職司機外出而公司有用車需要時,可安排有駕駛證的員工開車,以解決公司的用車需求。
第四章 公司本級派車流程(OA上完成)
第十四條 用車人因工作需要且符合公司用車條件,應向本部門經理提出申請,經批準後,向綜合管理部提出申請。
第十五條 綜合管理部根據派車條件和車輛使用的具體情況進行派車安排。
第十六條 司機根據OA上派車需求出車.用車人員如需約定時間,地點,須主動與司機溝通。
第十七條 公司車輛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駕駛,特殊情況需上報總經理同意才能調換司機。
第五章 服務中心車輛的使用規定
第十八條 服務中心經理負責本中心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的管理。
第十九條 服務中心的安防負責人,負責摩托車、電瓶車、電單車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條 服務中心摩托車為巡邏專用車,不得做其他用途;摩托車必須由班長以上人員駕駛,嚴禁駛出小區(加油除外),要求駕駛員持有駕駛證。
第六章 駕駛員職責
第二十一條 駕駛員職責。
(一) 精心愛護車輛,熟知車輛狀況,按規定進行檢查和日常保養,經常保持全車整潔,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态。
(二) 每次外出,必須做好車輛保養,事先了解行車路線,明确行車方向,以節約行車時間。
(三) 車輛每次外出回來,司機必須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
(四) 車輛沒有使用時應停放于公司車庫。
(五) 司機如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應及時上報領導、不能隐瞞。
第二十二條 司機必須每年按時完成車輛年檢,過期罰款由司機自付。
第二十三條 司機必須按期為車輛續保,如因斷保期間,車輛出險,責任由司機負責。
第七章 車輛保養與修理
第二十四條 每行駛5000公裡由綜合管理部安排送公司指定保養廠保養一次。
第二十五條 每星期由司機駕駛員負責清洗一次。
第二十六條 應保持車内清潔,非裝飾物品應放于行李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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