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認為自己定制的家具未按期交貨,經鑒定後還發現産品以次充好,并非實木。顧客程某将知名家具企業紅星美凱龍和店鋪方告上法庭,索賠40萬餘元。
8月28日,北京豐台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案情:定制家具未按期交付 經鑒定還是假貨
2017年6月,家住豐台的程女士欲對位于蓮玉嘉園的新房進行裝修,出于對紅星美凱龍大品牌的信任,選擇了距離較近的紅星美凱龍家具建材市場西四環店的北京金櫃整體衣櫃經營部為其定制家具。雙方在半年内陸續簽訂了購貨合同、金櫃定制合同、主卧床頭櫃合同,程女士按約支付了定金10萬餘元。
程女士說,因金櫃經營部未按期交付定制的衣櫃、梳妝台、箱體床、床頭櫃等,并以各種理由拖延退款,程女士于2018年12月以逾期交貨、産品以次充好惡意欺詐為由将北京紅星美凱龍國際家具建材廣場有限公司、北京美凱龍家具建材市場有限公司、北京某商貿中心及周某告上法庭。
庭審前,程某于2019年4月申請對其家中櫥櫃吊櫃的背闆是否是“多層實木生态闆”進行了鑒定。《鑒定意見書》顯示:鑒定标的物不是“多層實木生态闆”。
故程某要求被告連帶承擔雙倍返還定金、支付總價款三倍違約金、各項損失費、鑒定費等共計40萬餘元的賠償責任。
庭審:倆紅星美凱龍都稱無責
8月28日上午,此案在北京豐台法院開庭審理,北京紅星美凱龍國際家具建材廣場有限公司、北京美凱龍家具建材市場有限公司、北京某商貿中心及周某均到庭應訴。
對于程某提出的訴訟請求,被告均表示不同意。
北京美凱龍家具建材市場有限公司認為,定制合同是程某與北京金櫃整體衣櫃經營部簽訂的,供貨方是北京某商貿中心,自己僅承擔代收代付和售後居中協調職能,且隻代收了19950元合同款,并非定金。所以公司對程某沒有任何欺詐行為,也不是展位出租方,而且在糾紛發生時積極履行了居間協調義務,因此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北京紅星美凱龍國際家具建材廣場有限公司則表示,在北京豐台西四環中路存在多家紅星美凱龍企業,程某在起訴書中的被告為“紅星美凱龍家具建材市場西四環店”,自己并不是該主體。而且刷卡單、收銀單中加蓋的是北京美凱龍家具建材市場有限公司的印章,自己并沒有參與合同履行的任何一個環節。
店鋪否認欺詐 隻退未交貨的2萬餘元
周某表示,與程某簽訂的合同上蓋的是北京金櫃整體衣櫃經營部的章,因該經營部倒閉後,印章被帶到了北京某商貿中心入駐紅星美凱龍的店鋪,與商貿中心的印章混放在一起。簽合同時,随便拿出一個章就蓋了。
周某稱,他們與程某簽訂的是加工承攬合同,程某購買的櫥櫃背闆和衣櫃等并沒有标注是實木的,報價裡也沒有單獨收費,合同中所稱的北美櫻桃木指的是色号,并不代表是實木。雖然次卧2萬多元的産品因店面倒閉沒供貨,但是已經交貨的,已派師傅到程某家多次安裝維修。所以交付的産品不存在問題,也不存在欺詐。
商貿中心則辯稱,因經營不善,2018年商貿中心已經關門了。
但豐台法院經當庭查證發現,該商貿中心仍處于開業狀态。
對此,商貿中心表示,可能是還沒更新的緣故造成的,但是商場的店鋪已經撤走了,目前已經有新店入駐了。
而對于程某的訴請,該商貿中心稱,根據程某提供的報價單和圖紙等材料标注的價格顯示,與市場上實木的真實價格不符,其所做的鑒定沒有意義。對于未交付的2萬多元貨品,願意和周某一人一半将錢退還,其他的各項損失不同意賠償,也不會支付鑒定費。
程某則稱,自己要求購買的是實木,而不是木質顔色。對于被告積極為其安裝維修的說法,她稱,已送貨的并沒完成安裝,是自己找人進行安裝的,并堅持自己的訴訟請求。
鑒于需要到裝修現場勘驗,法官宣布休庭。
實習生 錢嘉鑫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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