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副中心一詞興起于二十年前,就來自于内陸省份湖北,2001年湖北省社科院學者秦尊文率先提出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随後建議即被湖北省采納,最早被确立為湖北省副中心的就是宜昌,之後才演變為襄陽、宜昌雙副中心。如今省域副中心再被提及,作用依然不變,就是避免一城獨大,促進均衡發展。而省域副中心針對的對象是有範圍的,就是中西部内陸經濟大省。沿海經濟強省和内陸中等規模以下的省份均不适用。
先來看沿海省份,經濟的強弱與總量體量有關,但又不強相關。沿海省份中,廣東、山東、江蘇、浙江位居中國前列,福建雖排名第9,但也應被納入經濟強省之列。這些省份走的是均衡發展的道路,省内有實力的城市衆多,雖有出口拔尖的城市,但其他相當多數量的城市實力并不弱,具有自我造血發展能力,不需要省域副中心的建設。
内陸中等規模以下的省份,何為中等規模的省份,規模不應以面積劃分,而應以人口來劃分。中國各省人口差距巨大,可以認為人口在3000萬到5000萬之間的就是中等規模的省份。而所有人口小于5000萬的省份都可以被稱作中等規模以下的省份。這些省份如果在内陸,都不适用于建設省域副中心。
為何?城市的作用是提高人居住的集中度,将勞動力集中起來從事生産力更高的第二、第三産業。這就是城市與農村的根本區别。如果套用房地産名詞,那麼城市就是高容積率的住宅,農村就是超低容積率的居住區。就像城市裡面各片區一樣,隻有容積率高的片區,才能聚集足夠的人氣,才能支撐起相關的教育、醫療、商業等配套。那麼城市的規模是有上限的。越來越多的人聚集起來之後,相關的擁堵等城市病就必将顯露。對于中國的城市,當前北京、上海已經開始嚴控城市規模,北京、上海的規模就可以看做是城市規模的上限。這個上限就是2000萬人左右。人口低于5000萬人口的省份,支撐1個2000萬規模的核心城市剛剛好。根本不需要省域副中心。
而人口在5000萬以上的中西部省份,由于人口過多,單獨的一個省會城市很難輻射帶動全省,因此才需要培育省域副中心城市。這樣的思路來看,中國适合培育省域副中心的省份就隻有這5個:河南、四川、湖南、湖北、安徽。如果按照最成功的湖北經驗,一省需要兩個副中心的話,這幾個省份都需要2個或以上的副中心城市。因為湖北還是這些省份中體量最小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