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淩晨的一起肇事逃逸案,經過一層層抽絲剝繭之後,竟然是一起故意殺人案!專家利用綜合技術手段,最終還原案發現場,本期南天實錄,和你一起揭開這起案件的幕後真相。
去而複返,嫌疑人被當場抓獲!
2017年9月8日淩晨5時許,深圳交警接到報案稱,龍華區大浪街道某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1人當場死亡,車輛肇事逃逸。警方立刻出動,指派事故民警前往事發路段進行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
在案發現場,民警發現了死者及多處血迹、油污痕迹。根據死者身上遭到碾壓的情況及附近的車輛痕迹,警方初步判斷,這可能是一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警方立刻調取了周圍的攝像頭影像資料,試圖找到案發期間的嫌疑車輛。
很快,警方就通過附近的監控錄像鎖定了一輛輕型貨車,很有可能就是這輛車造成的這起交通事故。警方立刻在全市各大交通要道設卡布控,大範圍搜尋這輛輕型貨車。
然而,讓所有人都沒想到的是,犯罪嫌疑人熊某某居然“自投羅網”了。在警方設卡布控的時候,熊某某駕駛着輕型貨車回到了案發地,據推斷,可能是熊某某為了确認遭碾壓者是否完全死亡才回到現場,車上甚至還裝載着他前一天買來的準備帶回老家給孩子玩的玩具。
警方立刻逮捕了熊某某,并委托南天司法鑒定所對這起交通事故進行鑒定。
疑點重重,是肇事逃逸還是故意殺人?
從表面上看,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根據熊某某的口供稱,案發時他駕駛着輕型貨車,準備偷偷将一堆垃圾倒在案發路段的一處拐角,卻被死者發現,情急之下,他立刻啟動車輛離開了現場,并未察覺到車前有人,也沒有聽到任何聲音。
但是根據警方獲得監控錄像顯示,熊某某的車輛進入拐角後,車燈多次亮起和熄滅,而死者李某走到貨車前方時,手電筒也多次亮起和晃動,顯然兩者有着較長時間的接觸,熊某某不可能沒有看到李某。但是由于攝像頭的位置比較偏僻,并未拍到兩人交涉的畫面,所以警方也無法完全确認情況是否如此。
另外,在熊某某的車前擋闆上及車門,有着多處油污痕迹,在車輛其他部位,也發現了血迹和不明毛發,足以證明這輛輕型貨車撞死了人,而且撞人的時候,與死者應該也有多次接觸。
事實與犯罪嫌疑人熊某某的口供有着很大的出入,案件也充滿了不少疑點。另外警方在查閱熊某某的案卷時,發現熊某某曾經因搶劫罪被判入獄3年,綜合以上的種種迹象,警方懷疑此案并非交通肇事逃逸,而是涉嫌故意殺人!
科室聯動,完美還原現場!
當南天所專家接到警方的委托時,第一時間給出了鑒定方案。由于警方要求南天所的專家務必還原現場的全部經過,南天所痕迹室、聲像室、法醫室多個科室聯合出動,最終完美還原了現場!
本案鑒定的第一步,是确認死者李某是否是被熊某某駕駛的涉案車輛碾壓緻死。南天所痕迹室和法醫室的專家們提取了涉案車輛上的血迹,毛發,指紋及輪胎花紋等檢材,與死者李某的DNA、指紋、傷痕進行了比對,很快确認了死者李某是遭涉案車輛碾壓緻死的事實。
第二步,确認死者李某曾與熊某某多次交涉,并非熊某某口供中所說,并沒有看到人或者聽到聲音。南天所聲像室專家對涉案的監控錄像進行了鑒定,盡管攝像頭拍攝出來的畫面十分不清晰,角度也極差,但是經過逐幀分析之後,确認了李某曾與熊某多次接觸的事實。
第三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确認熊某某是否故意碾壓死者李某,故意殺人。南天所痕迹室的專家們提取了涉案車輛前擋闆及車門上的油污痕迹,通過理化試驗等一系列技術手段進行檢測,雖然無法确認油污痕迹裡的指紋是否屬于死者李某,但是确認是由人體手部刮擦形成的,也就是說,死者李某極有可能在熊某某撞擊前或者撞擊時多次用手部去接觸涉案車輛前擋闆及車門。
經過南天所專家一系列的鑒定之後,事實的真相已經呼之欲出:案發時,熊某某駕駛輕型車輛于案發現場偷偷傾倒垃圾,被正在修理廠内工作的死者李某發現後,兩人産生争執,熊某駕車想要離開,李某多次試圖用手阻攔車輛無果。在李某轉身準備離開時,熊某某駕駛車輛撞向李某并碾壓李某,導緻李某當場死亡,熊某某駕車逃離現場。
在收到南天所的鑒定意見後,警方刑事拘留了熊某某并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最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熊某某死刑,緩刑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南天點評
對某些複雜的案件,一定要綜合應用各種技術手段,才能準确地還原案件的真實情況。在本案中,南天所動用了多個專業科室的專家力量,各方綜合鑒定,根據多個鑒定意見形成完整的證據鍊,最終才完美地還原了現場,“偵破”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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