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很重要,
不論是日常出行,
還是辦理各種證件、業務,
都離不開它。
節假日期間出行,
如出現丢失、
忘記攜帶身份證意外情況,
請不用慌,
警察蜀黍現給您支招!
一、急需乘車、乘坐飛機,可辦臨時身份證明
市民因遺失或忘記攜帶居民身份證,需要乘坐火車、飛機的,可以在車站派出所或機場派出所申請臨時身份證明,部分站場還提供辦理臨時身份證明自助機。臨時身份證明,有效期一天,市民可用于一天内的乘車、乘機。
二、使用居民身份電子憑證
除了到派出所開具臨時身份證明外,本省戶籍居民還可在“粵省事”微信小程序關聯、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電子證照,用于省内辦理酒店住宿等事務。目前,電子身份證使用還在逐步推廣階段,尚不能在所有使用場景替代實體身份證使用,但将來一定會有越來越多的使用場景。
三、無須挂失,盡快補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有關規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證後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丢失補領。公民辦理丢失補領證件的行為也就告知了公安機關證件丢失的事實,不需要再辦理“挂失”和登報聲明,也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證後需辦理“挂失”和登報聲明。居民身份證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證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從事有關活動時證明本人身份。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時,各相關證件使用部門負有核對人、證一緻性的義務,确認無誤後方可為持證人辦理相關業務。如果居民身份證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丢失證件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也明确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在此,警察蜀黍提醒市民,為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對于居民身份證等重要身份證件,要妥善保管,盡可能防止丢失、被盜。
我市已實現外地戶籍居民與本市戶籍居民無差别辦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業務,市民可通過“莞家政務”微信公衆号預約到東莞市民服務中心或任意鎮街(園區)政務服務中心公安辦證窗口辦理,所需材料如下:
(一)(廣東·東莞)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采集回執;
(二)原居民身份(屬期滿換領的提供);
(三)監護人的居民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提供,由監護人陪同辦理并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或戶口本等親屬關系材料)。
※ 注意: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需向戶籍地公安機關申領,不能異地申領;戶口遷移後未在現戶籍地申領居民身份證的,也屬于公安部規定的“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情形,需向戶籍地公安機關申領。
四、多種補領途徑、方式,供市民選擇
為方便市民辦理居民身份證業務,我市公安機關大力推行“自助辦” “網上辦”“郵寄領取”等多元化辦理模式。
(一)24小時自助辦理。年滿十六周歲本省戶籍居民,可通過東莞市民服務中心或任意鎮街(園區)政務服務中心的居民身份證自助受理設備,辦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業務。
(二)省内臨時身份證網上辦。本省戶籍居民在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網上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網辦流程為:登錄“粵省事”小程序,選擇戶籍地市,訪問“戶政(治安)服務”,找到“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進行申請,領取方式可以按需選擇“現場領取”或者“郵政速遞”,戶籍地公安機關在收到申辦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内完成制證,屬郵寄領取的并将證件寄出。
(三)郵寄領取更省心。市民辦理身份證業務,除了到受理機關現場辦證窗口領取外,還可選擇郵寄領取(不限地區)領取,由省公安廳制證中心制證完畢後直接通過EMS郵寄到市民提供的收件地址。郵政快遞公司統一規定郵寄費用:省内18元/證,省外境内20元/證。
更多居民身份證業務,市民可關注“莞家政務”微信公衆号,查看居民身份證業務辦事指南,或緻電12345政府服務熱線咨詢。
來源:東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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