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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模合法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0-04 06:20:01

童模合法(童模權益誰來保護)1

《最美童模》 漫畫/高嶽

● 童模的出現源于童裝市場銷售的需求,需要警惕這其中可能存在的兒童被物化、被異化、被過度商業化的問題

● 現實中童模權益被侵害,關鍵點往往在于其父母或監護人的立場和行為。要杜絕童模權益被侵害,應首先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家庭教育促進法,對童模父母或監護人給予必要的輔導和教育,使其牢固樹立起保護兒童人身權益、維護兒童合法權益的意識,真正成為兒童的保護人和代理人

□ 本報記者 趙麗

□ 本報見習記者 孫天驕

早上8點到片場,開始化妝準備,9點到12點上半場拍攝,中午休息1個小時,下午2點到5點下半場拍攝。有時因為狀态不好,拍攝時間會延長1個小時甚至更長。

這是5歲童模小花的工作節奏。拍攝時,她需要保持最佳狀态,在鏡頭前微笑,做大人們要求的動作,每拍完一套服裝後自己主動換下一套服裝,自己對着鏡子做調整。

像小花這樣的童模在現實中還有不少。近年來,我國童裝市場快速發展,對童模的需求量不斷擴大,童模商拍、少兒模特培訓等相關機構大量湧現。公開數據顯示,作為我國童裝三大産業聚集地之一的浙江省織裡鎮,聚集了近1.3萬家童裝生産企業、7000餘家童裝電商企業,每年的童模需求量在8000人次,拍攝量約500萬張。

然而,《法治日報》記者調查發現,目前童模市場仍處于一個不成熟的階段,行業亂象頻出。比如,一些家長強迫童模長時間、高強度工作,一些童模培訓機構虛假宣傳吸引客源,以及培訓師資水平參差不齊等。

多位受訪專家近日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時說,應聚焦童模行業的兒童權益保障,有關部門、市場平台、兒童及其監護人等有關主體需要共同出力,避免兒童被過度商業化和娛樂化。

童模拍攝絡繹不絕

警惕被物化被異化

聽到小花的經曆,軒仔媽媽很是心疼,她曾經也帶着兒子軒仔奔赴在童模路上。那時候,5歲半的軒仔走一個秀場,最少要拍攝20套服裝;電商服裝拍攝更多,達20至60套。

“幼兒園時光,軒仔的出勤率勉強隻有一半,很多時間都用在了外出培訓以及拍攝和走秀上。”軒仔媽媽回憶道,後來考慮到兒子的學業,加上身邊出現“把孩子當成搖錢樹”的風言風語,她便放棄了讓兒子往童模方向繼續發展的想法。

可現實中,有些媽媽卻真的将孩子當成了搖錢樹,甚至為了拍攝效果不惜在現場對孩子動手。

2021年11月,一則在廣東廣州某攝影基地的拍攝視頻流出。畫面中,一名10歲左右的女孩在拍攝過程中微微有些疲憊,一旁的母親手拿一根棒球棍,直接朝着女孩的肩膀探了過去,還嚴厲呵斥:“你再這樣,以後誰還敢用你?”

更早發生的一起家長毆打童模事件,曾将童模行業推向風口浪尖。2019年4月,一名名叫妞妞的童模在拍攝現場累了,把手中的道具包放在地上,旁邊的媽媽立刻一腳踹向她,揪着她擺出合适的拍照姿勢。作為童模,妞妞一周工作時間是4到5天,平均每天正常拍攝的服裝數是20到30套。當天,妞妞已經從白天拍攝到晚上10點,工作時間近10個小時。

一位童模拍攝基地的知情人士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每天來基地拍攝的童模絡繹不絕,拍攝過程中發生家長或工作人員打罵童模的現象十分常見。

“童模的出現源于童裝市場銷售的需求,需要警惕這其中可能存在的兒童被物化、被異化、被過度商業化的問題。”中國社會科學院性别與法律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鄧麗說。

培訓機構多為利往

師資水平參差不齊

抱着各種目的,不少家長把孩子送去進行模特培訓。來自山西的張燕(化名)曾為6歲的兒子諾諾報過一個模特培訓班,現在回想起來,她直言自己是“掉坑裡了”。

長高的個子、優雅的儀态、外向的性格,朋友家孩子在兒童模特培訓班的收獲,讓張燕羨慕不已。2019年7月,張燕給放暑假的兒子諾諾報了名,“覺得模特高大帥氣,如果将來能往這個方向發展也不錯”。

某模特培訓機構的程老師告訴張燕,因為有熟人介紹,可以免費試課一節,之後如果正式報班,可以享受最低折扣。在45分鐘的試聽課中,諾諾享受了機構一對一關于儀态、台步指導和T台講解的課程内容。課後,諾諾表示“很喜歡老師,覺得很有趣”。

原本還有些猶豫價格的張燕,在程老師“原價298元一節課,小課包30節課打包每節150元,再加上熟人價折扣算下來是98元一節”的介紹後,立刻簽了約。

但是,接下來的正式課和當初試課時卻大不相同——一個班上六七個孩子配一名老師,大家輪流走台步指導,每個人能接受指導的時間非常有限。不滿意的張燕找到程老師溝通,對方稱如果想一對一輔導,每節課的價格為500元起。

此外,曾經承諾的走秀活動更是“變了味”。機構稱參加市裡的少兒模特比賽,獲得三等獎以上可以代表市裡去省裡乃至全國參加比賽。結果,置裝費、化妝費、報名費等付了不少錢,所謂比賽過程也非常潦草,獲獎學員之後也沒有參加省級模特大賽。

對此,軒仔媽媽也深有體會。軒仔報名一家培訓機構後,參加了很多該機構舉辦的兒童模特比賽,取得了不少榮譽,可參加其他兒童模特大賽時卻從來沒得到過好成績,深究後被告知:評審标準不一樣。

對于培訓機構出現的種種亂象,來自浙江的童模經紀人小凱直言不諱:一些童模培訓機構抓住家長急于求成,短期培訓童模後就上台演出,甚至通過服裝道具來掩飾孩子自身形體姿态上的不足,以達到良好的舞台效果,目的就是為了讓家長在短時間内看到成果,從而吸引客源。

做過10年模特,目前在北京擔任形體老師的安琪介紹說,目前行業内的師資培訓課程沒有統一标準,一兩周甚至兩三天就能“刷”出一個初級的童模老師培訓資格證書。

“有的老師不是模特專業出身,也沒有模特行業從業經驗,通過參加模特師資培訓班,在短時間内學習模特基礎知識、授課技巧後就上崗授課了,造成有的孩子上了模特課程後,反而身姿出現問題,甚至一些錯誤動作給孩子帶來了身體傷害。”安琪說。

走秀亂收費倒貼錢

商拍App盯上報名費

家長們之所以看重模特比賽的獎項,大多是為了終極目标——更多的拍攝以及走秀,而這背後又衍生出走秀演出亂收費的問題。

軒仔媽媽告訴記者,一般童模的走秀演出分兩種:一種是平時商場的演出或一些小品牌的新品發布會,這些演出會挑選一些合适的童模參加,給少量勞務報酬,對孩子而言主要在于鍛煉。

另一種是兒童時裝周。主辦方在舉辦這類活動時,不僅要挑選優秀的童模,還需收取一定的活動費。活動費包括:品牌官方聘用函、品牌走秀一次、現場高清舞台照兩三張、走秀視頻等。交納活動費之後就可以參加演出,還有機會成為該品牌的形象代言人。

業内人士介紹,活動費并沒有标準,主要是由培訓機構或者服裝品牌方決定,高的能收到5000元左右一人,低的也要1000多元一人,大部分價格在三四千元。

“童模走秀亂收費的問題,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培訓機構兩頭收錢,一邊是童裝品牌方找機構需要模特走秀,另一邊機構又以鍛煉為名将走秀的機會賣給家長,定義為活動費,童模在付出勞動力的同時還要倒貼錢。”安琪說。

此外,記者調查發現,作為童模行業中一個重要闆塊的商拍、寄拍業務,已經衍生出多個相關App或公衆号。這些App基本上是以“報名授課—童模建檔—報名寄拍”為模式運營。以某童模App為例,如果要成為平台童模,必須報名童模攝影課,原價369元的手機攝影童裝拍攝全流程課程,有時折扣後為299元、199元不等。根據其頁面信息,已有兩萬餘人在學,如果購買超過7天或已進入課後群及資源群,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款。

不過,有購買過相關課程的家長反映:“上了課之後發現,課程中的攝影教程基本網上都能搜索到,且是用手機攝影,隻适合完全零基礎的攝影小白。這個課程更多像是進入該平台的一個報名費。”

緻力于培養模特的心心媽媽透露,一些打着零收費名義的寄拍平台,會通過所謂的“新用戶必須接海淘單”“無活躍度限制接單”等手段變相收費。而她在某童模培訓機構交了149元報名費後,整整3個月沒有接到一個拍攝訂單,“這些機構的商單都是僧多粥少,交的報名費和收到的回報根本不成正比”。

建立完善監督機制

維護童模合法權益

在上海市法學會未成年人法研究會副秘書長田相夏看來,童模市場背後的諸多亂象說明,童模市場仍處于自生階段、初級發展階段或者說是一個不成熟的階段。

鄧麗認為,行業亂象頻出,與一些培訓機構逐利和目前規範機制缺位有關。當童模業務的各方,包括業務的開發方、使用方以及引領或主導兒童參與該業務的父母或監護人等,以高度的商業理性和典型的市場規則專注于通過童模業務逐利,而外界又缺乏足夠明确的行為規範和足夠有效的懲戒機制,此間身心發育尚不充分、相對于成人處于脆弱地位的兒童所享有的權益就很可能被漠視甚至犧牲。

事實上,未成年人保護法、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都對未成年人從事商業活動作出了一些保護性規定,如禁止未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

2019年“童模妞妞被踹”事件發生後,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規範童模活動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意見》,明确童模活動範圍,對活動場所、内容、強度等作出詳細規定,如規定不得讓兒童穿戴有違公序良俗的服飾進行拍攝,不得因童模活動使兒童辍學或變相辍學等。

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建立童模保護機制落實涉衆未成年人權益檢察監督具有典型意義。互聯網經濟的發展使兒童模特成為新興産業,同時也暴露出兒童權益保護相關問題。為此,檢察機關需要牽頭推動建立童模保護機制,共同對童模行業中存在的損害未成年人權益的行為進行監督規範,給童模穿上“法律保護服”。

對于越來越多兒童模特培訓機構的建立,多位業内人士向記者表示,這對行業管理方式、水平是一個極大的挑戰。

“目前行業管理機構數量仍然較少,管理的範圍僅覆蓋少數幾個城市,缺乏全行業統一的管理部門。兒童模特行業期待具有權威性、專業性的管理機構出現,這對整個行業進一步發展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小凱說。

在田相夏看來,目前涉及童模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存在法律位階效力不強、專門系統規制性缺乏、操作性不強、強制效力不高等問題,尚不能對這一市場中的亂象進行比較系統和直接的規制。

為更好地維護童模合法權益,田相夏建議,應首先明确法律供給和規制,出台專門性法律或指導意見,明确童模市場的正面清單管理和負面清單管理,明确童模的具體定義,規制童模的從業時間、行業種類、休息時間、受教育時間、黑名單管理等,推動市場健康發展。

他還提到,要健全和完善監督機制,有關部門需要強化童模市場的監管和引導。如建立明确的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管流程,強化行政手段的發揮,引導和規範市場主體或監護人的行為。

多位業内人士指出,家長是童模的“代言人”,參加兒童模特培訓的兒童年齡尚小,對事物缺少基本的判斷和作決定的能力,培訓機構在招生宣傳時,也是聚焦兒童背後的家長。

“現實中童模權益被侵害,關鍵點往往在于其父母或監護人的立場和行為。要杜絕童模權益被侵害,應首先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家庭教育促進法,對童模父母或監護人給予必要的輔導和教育,使其牢固樹立起保護兒童人身權益、維護兒童合法權益的意識,真正成為兒童的保護人和代理人。”鄧麗說。

來源: 法治日報法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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