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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代表道法自然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09 07:19:30

什麼代表道法自然?95. “道法自然”是效法大自然嗎?,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什麼代表道法自然?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什麼代表道法自然(95.道法自然是效法大自然嗎)1

什麼代表道法自然

95. “道法自然”是效法大自然嗎?

“人法地,地法天, 天法道,道法自然。”是《道德經》第二十五章的最後一句。“道法自然”是什麼意思?至今尚無統一的認識。主要分歧是對“法”和“自然”的理解不同。這裡的“法”是效法,還是效法與法則兩者兼有?“自然”是自然而然的哲學概念還是大自然?古今學者都有不同的看法。

河上公章句:“‘人法地’,人當法地安靜和柔,種之得五谷,掘之得甘泉,勞而不怨,有功而不置也。‘地法天’,天澹泊不動,施而不求報,生長萬物,無所收取。‘天法道’,道清淨不言,陰行精氣,萬物自成也。‘道法自然’,道性自然,無所法也。”河上公認為,道的本性就是自然,沒有效法可言。

王弼對這句注解得較詳細:“法,謂法則也。人不違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違天,乃得全載,法天也。天不違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違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圓而法圓,于自然無所違也。……道法自然,天故資焉;天法于道,地故則焉;地法于天,人故象焉。”大意是,人不違背地的四季運行規律而進行農耕,就能有吃、有穿、安全、穩定地生活。地不違背天時才有地利,厚德載物。天不違背道的法則才能覆蓋天地,包含一切。道不違背自然,道的本性、核心思想就是自然。所謂法自然,也就是随方就圓自然而然。反過來說,道法自然才有天的存在(天資),天效法道才有地的四季規律,地效法天才有人的出現。總之,自然規律不可違也。所以,道的法則或法度、規則、規律就是自然。

餘秋雨翻譯:“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道取法自然。”并解釋說:“這就是說,人的老師是地,地的老師是天,天的老師是道,道的老師是自然。”(餘秋雨:《老子通釋》北京聯合出版公司,2021年,第82-83頁。) 他認為“法”是取法,且“自然”是道的老師,也就是說“自然”比“道”更高級了。

陳鼓應今譯:“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道純任自然。” (陳鼓應:《老子今注今譯》 商務印書館,2016年,第174頁。)

有不少學者翻譯為:“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則效法大自然。”認為“法”是效法,“自然”翻譯成大自然。 也有學者把“道法自然”譯為:“道取法于它自己的樣子。”道是什麼樣子?誰也不知道,老子也不知道,自然沒法取。

劉笑敢認為:“這樣讀從語法上來講則有些不妥。因為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四句中,前三句的‘法’都是動詞,惟獨最後一句的‘法’突然解釋為名詞,殊為突兀,于理未惬。這樣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最後結果不過是法自己而已,既然如此,法地、法天、法道的說法豈不都落空了?從思想内容來看,把‘道之法’歸結為‘自己如此’,實在太簡單了,道如此重要,内容如此豐富,怎可以‘道性自然’一語來概括?事實上,這種讀法,不僅把‘自然’作為重要的名詞性概念的意義讀丢了,而且也把‘道’本身豐富的内容讀丢了。從句法上來看,這種讀法,從人、到地、到天、到道、到自然的系列中,句義重複,完全沒有發展。” (劉笑敢:《老子古今》上卷,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年,第288-289頁。)

劉先生的說法不好理解。

首先,他說:“前三句的‘法’都是動詞,惟獨最後一句的‘法’突然解釋為名詞,殊為突兀”。在《道德經》中,同一個字前後詞性、詞義、讀音不一樣的有很多。比如第一句“道可道,非常道”的“道”,前後意思就不一樣;第八章的“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動善時”七個“善”字的詞性、詞義也是不一樣的;特别是第七十二章的“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夫唯不厭,是以不厭。”前面的“厭”讀(yā),同“壓”,壓迫之意;最後一個“厭”讀(yàn),才是讨厭的意思。所以,“法”為動詞還是名詞都不應該感到突兀。

其次,他說“于理未惬”也未必。“從思想内容來看”,“道法自然”理解為“道性自然”,也就是說道的性質是自然,自然是道的核心屬性之一,但自然不等于道,也不高于道,“最後結果不過是法自己而已”的結論不可靠。

其三,他說“句義重複,完全沒有發展”也不可理解。從人、地、天、道,既沒有重複也在不斷地漸進式發展。

其實,劉笑敢先生也不完全贊成自己的觀點,看他後面說的:“筆者要強調的是,這裡的‘自然’雖然在語法上是名詞、是賓語,但意義仍然是形容詞的自然而然的意思。”很明顯,不能自圓其說了。

下一頁接着說:“人生活在天地之中,而天地又來源于道,道在宇宙萬物中是最高最根本的,但道要效法‘自然’的原則。這不明明白白地把‘自然’推到了最高價值的地位嗎?”他也知道,“道法自然”的“法”作動詞講不通,所以又贊成王弼的注解,接着說:“自然是‘無稱之言,窮極之辭’,這就是說,推到自然也就推到了頭,說到了底,沒有更根本更重要的了。道作為宇宙起源當然是最高的,但道的原則或根本是自然,推崇道其實還是為了突出自然的價值或原則。所以說自然是老子思想體系的中心價值。”(劉笑敢:《老子古今》上卷,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年,第289-291頁。) 前後說法不一。

我們再從第二十五章原文來分析,也能知道“道法自然”的意思。“有物混成,先天地生。”這句話說明兩個問題:(一)道是由各種物質混合而自然生成的,不是由某個母體生出來的;(二)道在很早很早以前就形成了,比天帝還早,是宇宙的總根源。這是時間上的自然屬性。

“寂兮寥兮”,道既無聲無息地寂靜,又浩瀚寥闊般寬廣,這隻能是自然的狀态,外力不可為也。

“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道是唯一的獨立的,不可繁殖的,自由自在而從不改變,這也是自然的體現;而且能周密遍行,從上到下,從左到右,從前到後,全方位地循環反複地來回巡察,而從不怠慢也不停息。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它是自然形成的,所以也不知道它姓甚名誰,勉強給它起了個名字叫“道”或者“大”。為什麼叫大呢?因為“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道的體系大,高不見頂,寬不見邊,無所不包,所以不能死守着這個大體,還需要進行管理,而且要周到細緻、遍地巡行、無微不至,照顧到每一個角落。這樣做就需要離開原始點,需要遠行,遠到窮極再返回來,這是自然的巡回。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所以,“道大”是浩瀚的宇宙,“天大”覆蓋一切,“地大”承載萬物,“人大”為萬靈之首。“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在整個領域中有這“四大”,人大是其中之一。天、地、人合一,沒有人一切都是空話。

關于怎麼管,老子又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一級一級地學,道的管理方法就是自然而然。

“道法自然”不是效法大自然。“道法自然”代表了老子的哲學思想,意思是 “道”所反映出來的規律是 “自然而然” 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用了一氣貫通的手法,将天、地、人乃至整個宇宙的生命規律精辟涵括、闡述出來。

中國古老的哲學思想就是天人合一:天地與我并生,萬物與我為一,天人相合相應。天佑萬物衆生,人尊天道自然。古人早有言,如《左傳·宣公十五年》:“天反時為災,地反物為妖,民反德為亂,亂則妖災生。”反過來說,天時不可違,地利要遵循,美德須發揚,妖魔鬼怪自然滅絕,社會安定,人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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