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張萬軍
妻子提出離婚,貴州台江男子楊某某為了挽救婚姻,竟然用碎瓷片劃傷妻子臉部,希望以毀容的方式來阻止妻子離婚,日前,楊某某因故意傷害罪被貴州省台江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的判決書顯示,今年43歲的楊某某是貴州省台江縣人。2021年6月8日,楊某某接到妻子陳某某電話,要求他次日到台江縣城辦理離婚手續。楊某某不願離婚,想以毀傷陳某某面容,令其無法另嫁來達到挽救婚姻目的,于是在家裡準備了陶瓷碗碎片,打算傷害陳某某。
2021年6月9日10時許,楊某某來到台江縣城車站旁一家相館,與陳某某照相,辦理離婚手續所需照片。二人在相館内因小孩撫養權與撫養費發生争吵,楊某某抓住陳某某頭發,用事先準備好的陶瓷碗碎片将陳某某臉腮部割傷。
陳某某受傷後跑出相館,楊某某追趕至秀眉廣場橋頭時,坐出租車送陳某某到縣醫院救治。陳某某到醫院後打電話将情況告知母親,陳某某的哥哥得知情況後打電話報警。
經鑒定,陳某某傷情評定為輕傷二級。
2021年6月11日,楊某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取保候審,經台江縣人民檢察院決定,于2021年8月12日被執行逮捕。
貴州省台江縣人民法院認為,楊某某故意傷害他人,緻人輕傷二級,其行為已觸犯了《刑法》,構成故意傷害罪。
2021年8月23日,貴州省台江縣人民法院判決楊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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