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電商平台上
不少商家都借着刷單、刷評價
來給自家的商品攢人氣
于是就有不法分子
瞄準了這樣的“商機”
動起了倒賣淘寶賬号的歪腦筋
……
近日
北湖公安
破獲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抓獲了3名倒賣淘寶賬号的犯罪嫌疑人
今年4月,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電偵大隊在日常工作中發現,有人在網上倒賣淘寶賬号。為了迅速弄清事實真相,電偵大隊聯合燕泉派出所迅速對該情況展開調查。
經過1個多月的缜密偵查,民警發現,這是由3個人組成的犯罪團夥,犯罪嫌疑人從網上非法購入大量淘寶賬号,再通過微信群、QQ群将淘寶賬号賣給他人,由此賺取差價。
5月14日,經過多個小時的研判、蹲守,民警在北湖區寒溪路某小區抓獲犯罪嫌疑人劉某紅(男,36歲)、李某(男,33歲)、唐某民(男,35歲),扣押涉案手機10部、電腦2台。
經查,2022年3月底,犯罪嫌疑人劉某紅在廣東務工時,無意間得知淘寶賬号可以賣錢,覺得有利可圖,便與老鄉李某、表弟唐某民一起在郴州做起了這門“生意”。為了獲得更多的淘寶賬号,劉某紅、李某活躍于各微信群、QQ群内,通過“上家”,以批發價格收購淘寶賬号,并使用手機号碼對這些淘寶賬号進行綁定。唐某民則在其他的微信群、QQ群,叫賣收購而來的淘寶賬号,一旦有買家欲購買,唐某民會将該淘寶賬号換綁成買家提供的手機号碼後賣出,由此來賺取差價。
經審訊,該團夥2個月内倒賣淘寶賬号2000餘個,非法獲利5萬餘元。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法律鍊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别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将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該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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