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忠誠協議有無法律效力?司法審判實踐中,存在以下三種不同的司法觀點:,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夫妻忠誠協議有無法律效力?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司法審判實踐中,存在以下三種不同的司法觀點:
一、判決認定忠誠協議無效的情形
1。夫妻簽訂《夫妻忠誠協議》和保證書,涉及财産分割部分,以離婚為條件,不忠誠配偶,離婚時“淨身出戶”的協議無效。
2.具有給付内容的忠誠協議成立不生效,當事人自覺履行的,法院不予幹涉,但是要求法院按協議賠償的,不與支持。
3.出軌淨身出戶的約定不生效。
二、判決認定忠誠協議有效的情形
夫妻忠誠協議系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同時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應認定合法有效。
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川01民終1078号判決:法院認為,當事人均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簽訂的《婚内忠誠協議》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亦無證據證明存在受脅迫、欺詐、顯失公平等情形,合法有效,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确認的事實,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違反上述協議約定,應按協議承擔”全部婚前财産及男女雙方的夫妻共同财産将自願贈與無過錯方,歸無過錯方所有”的後果。
遼甯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遼01民終7141号判決、
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粵20民再15号等判決,均認定忠誠協議屬合法民事行為而有效。
三、法院認為雙方訂立的協議中含有“忠誠義務”的内容,但實際内容為夫妻對财産的約定,應認定為雙方關于婚内夫妻财産的分割意見并确認有效。
典型案例:上海市闵行區人民法院(2015)闵民一(民)初字第50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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