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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魚賣家售假拒絕退款怎麼辦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9-08 22:58:36

新京報記者緻電閑魚官方平台客服人員,對方表示,“在閑魚售賣商品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此外,客服還提到,上述“工作證件”上的信息都是假信息。淘寶官方客服也表示,“這是騙局”。

閑魚賣家售假拒絕退款怎麼辦(閑魚賣家遭遇保證金)1

新京報記者質疑假客服身份後,對方發來“工作證件”。網頁截圖

全文3038字 閱讀約6分鐘

9月初,多位閑魚(二手交易平台)賣家遭遇了“保證金”騙局——假買家聲稱下單失敗,向賣家發送假客服聯系方式;假客服又以賣家未開通《誠信保障》導緻訂單異常為由,要求其繳納“保證金”。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被騙賣家都是第一次在閑魚上售賣物品,被騙金額在2000元至5000元不等。9月7日,閑魚官方客服向新京報記者表示,在平台上售賣個人物品不需要繳納任何保證金。

目前,被騙賣家已各自前往屬地派出所報案。

山西一位賣家表示,她前往永濟市城東派出所報案,她被騙了2000元,因數額較小,警方未立案。

城東派出所一位民警解釋稱,根據相關法律,被騙數額低于3000元,則不構成詐騙罪,無法立案。且網絡、電信詐騙者使用虛拟賬号和身份進行詐騙,追查起來有很大難度。

閑魚賣家被騙,向假客服支付2000元保證金

山西運城的潘女士使用閑魚已有一年時間,她在平台上挂着幾件閑置衣物,但尚未成功售出過。

潘女士說,9月3日,她在淘寶(淘寶賬号與閑魚賬号互通)上收到私信消息。對方自稱是閑魚買家,表示已下單購買自己在閑魚上發布的商品,但訂單異常,“我買好了,怎麼顯示這樣?”

“買家”還發來一張閑魚“訂單信息”截圖,圖中顯示:“訂單凍結,等待賣家處理中。由于商家尚未開通《消費者保障》導緻您無法進行購買成功!”圖片下方還标注有“買家”姓名、電話、地址等信息。

閑魚賣家售假拒絕退款怎麼辦(閑魚賣家遭遇保證金)2

支付頁面顯示收款方為“充值服務”。受訪者供

潘女士支付成功後,“客服”則以這是她第一筆實物擔保交易,需補充開通假一賠三服務繼續支付4850元,并表示支付後2分鐘内會連同此前的2000元一并退還。

“我在考慮要不要交第二筆錢時,‘買家’發消息催我,怎麼還沒好。”潘女士說,她這才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從“買家”聯系她到完成轉賬,整個過程不過7分鐘左右,她曾要求退款,但對方并未同意。

騙局套路:假買家不斷催促、勸說賣家交錢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多名閑魚賣家和潘女士有相同經曆。

這些被騙賣家分布在不同城市,他們都是第一次在閑魚上售賣物品,且受騙日期集中在9月3日至5日。在被騙之後,她們依然能收到其他假買家發來的類似消息。

多位賣家表示,這些假客服會以簽署《消費者保障》、《誠信保障》服務等多種名義,要求賣家支付近2000元“保證金”,随後又會以開通《正品保障服務》等名義,要求賣家繼續繳納3000元到5000元不等。而在過程中承諾全額返還,是“客服”的慣用套路。

當賣家提出質疑時,假客服會威脅稱,若不繼續繳納,将凍結此前支付的2000元,并清退賣家店鋪,來自廣東省廣州市的郝女士就在支付2000元後,又支付了3000元。但對方還要求她繼續支付5000元用于開通《破損補寄》服務,依舊承諾轉賬成功後将一并返還。

在賣家與假客服溝通的過程中,此前聯系的假買家也會催促、勸說賣家盡快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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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過程中,假買家一直催促賣家盡快處理店鋪問題。受訪者供圖

陝西榆林的常女士告訴新京報記者,假買家不停抱怨因為在她店鋪下單而被凍結了支付寶餘額,催促她盡快處理店鋪問題,常女士也在情急之下向假客服支付了近2000元的“保證金”。

山東濟南的劉女士表示,但她和假買家讨論這筆保證金時,對方一直勸說她繼續交錢,“賣東西第一次都要這樣的”“那個(錢)可以退,跟我朋友一樣,六七千一起退。”

平台:閑魚售賣商品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

9月7日,潘女士再次收到一位“買家”的類似消息,并再次發來“訂單凍結”的消息截圖。

當記者提出質疑,詢問“客服”是否在實施詐騙行為時,對方發來其“工作證件”圖片——上方印有“阿裡巴巴客服中心工作證件”字樣,中間有照片、姓名和編号,其部門為“阿裡授權簽署”。

新京報記者就此緻電閑魚官方平台客服人員,對方表示,“在閑魚售賣商品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此外,客服還提到,上述“工作證件”上的信息都是假信息。淘寶官方客服也表示,“這是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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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賣家收到假買家的欺詐消息時,聊天窗口一直彈出“安全中心提醒”。受訪者供圖

幾位賣家表示,被騙後,她們已向淘寶和閑魚客服進行舉報,部分假買家的賬号已被查封。9月7日,新京報記者也向閑魚平台舉報了一名假買家。

9日,閑魚客服回複稱,他們已聯系涉事賬号綁定的電話号碼,但對方表示自己的賬号被盜。由于詐騙行為是由該賬号實施,平台已凍結該閑魚和支付寶賬号,但平台權力有限,無法追責到人。若對方堅持自己賬号被盜,可以通過申訴聯系平台,平台也會進行進一步的核查。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點擊閑魚平台個人主頁的“安全中心”,也能看到關于“謹防保證金騙局”的文章。

律師:平台有審查、管理買家主體的義務

目前,被騙的幾位賣家已各自前往屬地派出所報案。

潘女士告訴新京報記者,被騙當天,她就來到家附近的永濟市城東派出所報案,但警方表示由于數額較小,無法立案。9月8日,新京報記者就此緻電城東派出所,值班民警表示,他并不了解詳細情況,若當事人想要繼續報案,需本人親自來派出所。

上述民警解釋稱,根據相關法律,被騙數額低于3000元,則不構成詐騙罪,無法立案。且網絡、電信詐騙者使用虛拟賬号和身份進行詐騙,追查起來有很大難度。

郝女士于9月5日來到廣州市增城區永新派出所報案。報案當天,郝女士拿到了報警回執,9月8日,郝女士收到派出所的電話,要求其進一步提交相關材料,郝女士詢問案件進度,對方表示暫無進展。

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公益律師趙良善告訴新京報記者,《刑法》規定,“詐騙公私财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數額較大”指“詐騙公私财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即構成詐騙罪的最低金額為3000元。因此,在該騙局中,若詐騙數額不足3000元,将不構成詐騙罪。

但趙良善強調,雖不構成詐騙罪,但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對“買家”和“客服”處以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不立案的話,被騙者可以要求警察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追究不法分子的責任。”

同時,趙良善表示,在這類騙局中,假買家、假客服是第一責任人,但淘寶與閑魚等平台負有認真審查、管理買家主體及相關信息的義務,若未盡到此義務,緻賣家上當受騙,兩平台需承擔過錯責任。若能及時發現詐騙信息,第一時間報警,避免賣家損失擴大,平台則不需擔責。

轉自:重案組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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