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蹤的妻子
2019年1月27日下午,江蘇省常熟市市民芝某,急匆匆地來到吳山派出所報警稱:妻子(朱某)不見了。
因為上夜班的緣故,朱某平時下了班,都會直接回家休息。可1月26日這天,她卻沒有回家,且于當晚,芝某還收到了妻子的一條語音微信。
“我要出去玩幾天,你不用擔心也不要找我。”
就算要出去旅遊,起碼也要回家收拾行李吧,怎能說走就走?芝某立即撥打了妻子的電話,可卻始終沒能接通。
第二天,芝某又來到朱某所在的工作單位,同事們也紛紛表示不知其下落。奇怪的是,而後的幾天,朱某竟主動給芝某以及同事發消息。
當時距離除夕隻有一周的時間了,在這個節骨眼上一向老實本分的妻子,怎麼可能和别的男人出去玩?也沒和家裡人打招呼,就突然連夜失蹤了?想不通的芝某選擇報警。
與此同時民警發現,轄區内有一輛電瓶車,在朱某失蹤的時間裡,一直放在某地無人認領。經調查确認,該車主正是朱某本人。
一系列反常的現象引起了民警的警覺,失蹤的朱某身上很有可能發生了什麼事情。
不僅如此民警還發現,朱某一直以來的打字習慣是:字與句子之間加标點符号;可失蹤後的卻變成了:詞與句子之間用空格隔開。
這未免也太奇怪了。
2.兩人進去,一人出來?
據悉1月26日深夜,朱某下班後便獨自一人,騎着車電瓶車離開了單位,門衛也證實了這一點。
民警調取了朱某平時下班、回家的沿路監控,發現當晚她确實是回到過住處附近,可是沒過多久又在監控裡消失了。“因為路程較短,本應該很快出現在下一個監控畫面裡的朱某,卻沒有出現。”
民警繼續擴大監控搜索範圍,終于發現了一名可疑女子。
監控顯示:當晚22:55分左右,這名可疑女子身穿黑色外套,手拿鐵鍬,朝着朱某下班回家必經之路的路口走去。
從監控判斷,朱某下班後并沒有回家,而是騎着電瓶車在半路接上一名陌生女子,之後兩人合騎一輛車,朝着長江堤壩駛去。
芝某再三表示從未見過該陌生女子,寒冬臘月又是三更半夜,朱某與這名女子到荒無人煙的長江堤壩邊,去幹什麼呢?
大約三小時後,朱某的那輛電瓶車再次出現在監控範圍内,然而奇怪的是,從堤壩上出來的隻有那名陌生女子,她穿戴着朱某的衣服與頭盔,而朱某與鐵鍬卻不知所蹤。
陌生女子将電瓶車停在一個小型超市門口,随後将摘下的頭盔、脫掉的外套、以及手裡的背包一同扔進垃圾箱内,然後上了一輛黑色轎車離開。
經勘查,民警找到了這輛黑色轎車,車主姓張,是一名黑車司機。
張某說,當時是去接一位姓何的女性朋友,其他的事并不知情。與此同時伏擊守候的民警,将前來取電瓶車的一名女子抓獲。
該女子姓何,正是當晚與朱某同行的人。
在民警的審訊下,她如實交代了殺害朱某的犯罪事實:“我在長江堤壩邊殺害她後,将其屍體就地掩埋了”
根據何某的指認,民警沿途進行了挖掘,很快在堤壩下面挖到了屍體。
3.愛在足療店
其實何某與朱某素不相識,案發當天是她們的初次見面,甚至當天朱某才知道何某的存在。可她殊不知,這個女人早在2017年,便已插足到了她原本幸福平靜的生活。
那時何某在足療店打工,第一次遇見了朱某的丈夫芝某。
何某和芝某本是各自有家庭的人,但兩人的相遇還是讓他們有了一種“相見恨晚”的感覺。共同的興趣愛好、聊不完的話題為他們搭起了愛情橋梁。
令何某難忘的是,一次在與芝某約會的過程中,芝某在得知兒子生病時,依舊選擇陪在何某身邊,全然不顧兒子。這樣的行為讓何某十分感動,她說:她感受到了自己的重要。
交往了一段時間後,兩個人都産生了離婚念頭。
4.小三轉正路真難
2018年年初何某發現自己懷孕了,沉浸在幸福和甜蜜中的她,第一時間将消息告訴給了芝某,卻被要求将胎兒打掉。
“他說我大着肚子嫁給他,會讓他家人蒙羞,罵我風氣不好。”
芝某承諾何某,他們将在2018年6月領證結婚。于是打胎後,何某滿心歡喜地憧憬着與芝某的未來。
然而随着時間的推進,芝某卻遲遲沒有與朱某離婚的意思,這讓何某心中十分不安。于是何某的姐姐找到芝某,想看看這未來妹夫究竟是什麼态度。
芝某說:他之所以反悔的主要原因是,因為那段時間裡發生的一件事。
原來何某曾經用另一個男人的微信号,加過朱某聊天,大概意思是告訴她:她的老公在外面有了外遇,且二人已經有了孩子。
這件事令芝某第一次有了危機感,他認為何某是一個心機頗深極其危險的女人。而她的步步緊逼,也讓本就沒有離婚決心的芝某逐漸反感。另外何某的某些行為,更加打消了芝某與其走下去的心。
有了對比才會看到差距,芝某打心眼裡認定了妻子還是原配的好。甚至為了能與何某分手,芝某不惜同意交付其三萬元的分手費。
5.“我要看看是誰阻礙了我的幸福”
如果這段婚外戀能夠就此打住,以賠錢了事收場,對于芝某和何某都不算壞事。可是這二人偏偏藕斷絲連。
就這樣,在往後很長的一段時間裡,芝某繼續以“朋友”的身份陪在何某身邊。盡管沒有斷了聯系,但是他對何某的态度卻大不如前。
漸漸地,何某産生了扭曲的心理。
案發前一段時間,何某頻繁去往朱某所在的單位蹲點。她說:“我就喜歡我能看到她,她看不到我的那種感覺。”
後來這件事還是被芝某發現了,何某也因此受到了警告。芝某保護家人的行為,深深刺激到了何某,她難以接受這樣殘酷的現實。
于是案發當晚,何某抱着魚死網破的心情堵到了朱某。
争執過程中,失去理智的何某用随身攜帶的鐵鍬,用力拍打朱某的頭部直至死亡。
最後,芝某也向警方承認了自己在監控識人時,因心虛而作出的撒謊行為。
說道:
張曉彤:當我們遇到失敗的婚姻時,應先選擇結束原本的婚姻,再去尋找新的情感契機從而結成新的婚姻,這是人們對婚姻感情的正确認知。但這起案件中,芝某與何某雙方都在感情認知上都存在着問題。他們都是在婚内時,各自找到了所謂的真正的感情,這種行為就已經突破人類正常認知,而犯罪嫌疑人何某的認知更加奇特:首先她在婚内與别人發生了不正當的男女關系,其次她還強逼對方離婚與自己結婚。這反映出她有嚴重的自我不接納,不尊重自己的表現。同時她也不接納現實,表現在逼迫芝某離婚的一事上。甚至在其姐姐都明确表明看法的情況下,她還是堅持自己的想法。
在何某所有行為的過程中,都能反映她處于一種失智狀态。一方面是理智,一方面是智力。當一個人被不良信念和過激情緒籠罩的時候,那麼智力與理智都會衰退甚至消亡。何某完全被情緒和自己認為的信念所控制,所以她才會做出殺死朱某的事。在她看來,她隻是在鏟除影響并且導緻她不能被确立身份的人。這時,她已經沒有了理智與智力,而是變成了一個暴徒和野獸。
張越:朱某因芝某而死,何某因芝某而瘋狂,而導緻這一結果的恰恰是:芝某沒有掌握好自己的情感。何某本來在第一次打掉孩子之後,已經對他們的關系喪失信心。而在他們分手後,當何某再次聯系芝某時,芝某卻沒有選擇拒絕,也沒有删掉聯系方式,這隻會讓何某的感情死灰複燃,且變得更加猛烈。何某又是一個極其偏執的人,所以整個過程,對于芝某行為的評價就是“貪吃沒膽”。芝某遇到問題躲為先,不去積極處理,最終導緻不可控的結果。總結來說,芝某就是一個懦弱惹事的男人。
編審/李文娟
策劃/周紀文
編輯/餘豆豆
記者/呂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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