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高高一家長會推薦學生定制手機?
校方回應:系應家長要求,但隻推薦不強制購買
教育局通報:此舉違規,已着手進行全面調查
商家在柳高高一家長會現場推介定制版手機的網傳圖片。
廣西新聞網-南國今報記者巴方
一場家長會,将柳州高中推上了近日的微博熱搜。5月12日,有網站爆出一條熱帖:有家長發文稱,自己的孩子在柳州高中讀書,在5月11日學校召開的家長會上,有老師向家長推薦一款學生定制手機。該帖在很短時間内便引發網友熱議及各大媒體關注。
家長會上推薦定制手機
據網友介紹,校方向家長推薦的是學生定制版華為nova 4手機,這款手機自帶管控,可通過統一平台,對全校學生同類手機進行管理。
根據網傳的家長會現場演示的PPT文檔,校方與商家合作定制的學生機不止一款,包括華為nova 4在内的部分機型均有定制版本,在硬件參數上與普通版的華為nova 4手機沒有太大區别,處理器均為麒麟970,其中6GB 128GB版學生價為2499元。據介紹,這款學生定制版的華為nova 4手機統一的管理平台,由華為武漢研究所研發,通過統一的移動設備管理平台,實現對在校生手機的日常管理。
據稱,學生定制版手機可以實現時間管理,在指定的時間内手機會自動鎖死,防止學生過度使用。同時,華為這一學生定制版機型還支持網址管理,能自動過濾5億條不良信息。另外,華為這款學生定制機型還支持學校資源共享,可通過統一管理平台向學生推送學校通知,學生使用手機如果出現違規行為,系統也可以進行記錄。
記者采訪未獲校方答複
5月13日中午放學時分,記者來到柳高,向部分家長和學生了解到,家長會上推薦手機的事情發生在高一年級,高二和高三的家長則沒有接到這個消息。兩名高一女生告訴記者,她們的家長回家後說,在家長會上,老師以播放幻燈片的方式,介紹了定制版手機,“但強調是自願的,不強迫購買”。後面的其他同學也證實了這一說法,但學生們對推薦手機的“監控”功能并不了解。
接受采訪的一些高二和高三學生則表示,學校允許學生帶手機,但對學生在校内使用手機有嚴格管理規定,隻能在教學區域以外,而且是學校規定的學生正常睡眠時間外的非上課時間,才能使用,如果有特殊情況要用手機,需要向老師報告。對于學校的這個規定,同學們都表示理解和接受,一個小個子女生笑稱:“要是學校不管着點,我們可能管不住自己。”
記者聯系校方采訪,柳高梁校長表示正在開會,稱“關于此事還需要調查,稍後會答複”。但從上午到下午記者發稿,都未獲校方任何答複。不過,5月12日晚,已有外地媒體報道稱,校方已承認确于5月11日在高一年級家長會上,向學生家長推薦定制版手機,并稱此舉系應家長要求加強對學生使用手機管控而為,不過購買定制手機需要學生和家長一緻同意,學校未與廠家達成協議,不參與任何收費,也不強制購買。
事件引發網友熱議
此事曝光後,立即引發各方關注,數家媒體進行了轉載,引發網友熱議,5月13日該事件(話題)以512萬點擊上了百度熱搜。
有相當一部分網友對學校的做法提出質疑,認為此舉屬明顯的“廣告進校園”,且将家長會開成“産品推介會”,屬違規行為,可向教育部門舉報。
也有部分網友指責手機廠家進校推介産品“吃相太難看”。
然而,也有不少網友對學校此舉表示理解和支持,認為此舉“雖說涉及隐私問題,但學生的自控能力差也是事實,有限制的使用很有必要,總比一刀切禁用好”。
華為稱對此事不知情
面對不斷發酵的輿情,華為坐不住了。5月13日中午,華為在今日頭條上發布聲明稱:華為針對廣西柳州市某高中推廣定制手機一事毫不知情,針對擅用華為名義進行虛假宣傳行為,将嚴肅追責。
聲明中稱:“華為相關人士表示,我們關注到廣西柳州某高中學生家長發微博反饋的相關情況。經核實,此次活動是廣西合衆壹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單方面宣傳行為,華為對此毫不知情。微博中提到的學生管控平台,系合衆壹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應校方需求,聯系第三方軟件公司開發,并非華為武漢研究所開發。”
律師稱此舉涉嫌侵犯學生隐私
此外,還有多名網友提出,推行和使用定制手機來監控學生的手機使用時間等,涉嫌侵犯隐私。
對此,廣西衆維律師事務所律師韋秋建表示,這個事情的确涉及到侵犯隐私,學生利用手機浏覽什麼網頁和内容,做什麼,都是受法律保護的,将學生的這些隐私暴露的話,是構成法律上的侵權的。而且學校本來就不應該在公共場合去推薦定制手機,如果認為這個産品好,可以在私下與家長交流,但在家長會上推薦就不合适,學校出發點是好的,但是方式欠妥。
教育局稱學校違規已着手調查
5月13日,柳州市教育局發布情況通報稱,5月12日晚起,多家新聞媒體及網絡媒體陸續轉載“柳州某中學推出學生定制華為手機”的相關報道;得知此事後,柳州市教育局責成柳州高級中學調查核實。
經初步了解,該事件基本情況是:5月11日下午4時,柳州高級中學組織召開高一年級學生家長會,經學校某副校長同意,某公司向學生家長做了一個時長5分鐘、配有PPT圖片講解的手機管理平台介紹,引起部分學生家長和學生質疑。
此行為違反了《關于嚴禁商業廣告、商業活動進入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緊急通知》(教基廳函【2018】77号)文件要求。柳州市教育局已組成聯合調查組對事件進行全面調查,一經核實,将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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