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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時上報作風問題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1-17 19:58:17

未按時上報作風問題(不申報線索牽出)1

莊平 陳敏 本報記者 曾霄

企業遲遲不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檢查人員核查時,發現該企業管理混亂、人員離職、項目關鍵材料丢失……面對項目成本無法确認和核查遇到的種種困難,檢查人員如何破局?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以下簡稱“第二稽查局”)根據稅源管理部門移交線索,查處了一起房地産開發企業虛增開發成本偷逃稅款案件。涉案企業廈門H房地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廈門H公司”)在檢查所屬期内拒不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并虛增房地産開發成本3740萬元。針對其違法行為,稅務機關依法對其作出補繳稅費2.15億元、加收滞納金、罰款2629.92萬元的處理決定。目前,案件的執行工作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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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辦理清算申報的企業

2019年底,第二稽查局接到稅源管理部門移交的一條涉稅疑點線索:廈門H公司收到稅務機關的土地增值稅清算通知後,在規定期限内并未辦理清算申報,企業在接到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的通知後,仍拒絕辦理清算申報。

線索資料顯示,稅源管理部門曾對廈門H公司發出《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廈門H公司,其開發的T項目已轉讓的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築面積的比例達到了85%以上,已符合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稅務機關要求企業自收到通知書之日起90日内,依法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但廈門H公司收到通知後,并未在規定期限内辦理T項目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稅務機關稅源管理部門随後又兩次發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但該公司仍未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

未按時上報作風問題(不申報線索牽出)2

檢查人員查閱分析企業賬簿憑證。

第二稽查局分析線索信息後認為,廈門H公司接到稅務機關多次通知而拒不申報,按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相關規定,其涉嫌偷逃稅款,于是決定立即對企業立案調查。

檢查人員了解到,廈門H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從事房地産開發經營業務,在當地開發了幾個較大的樓盤項目。廈門H公司此次拒不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繳的T項目共18層,地上15層,地下3層,總可售面積逾10.4萬平方米,主要用于酒店、商業經營和辦公等用途。該項目于2011年1月開工,2014年12月竣工驗收。項目的主體工程基坑支護工程(保證地下結構施工及基坑周邊安全的工程)施工單位為江西Z建設公司,地下室及上部主體工程施工單位為廈門C建設集團。

就在稽查部門準備進一步調查企業涉稅業務情況時,廈門H公司向其主管稅務機關遞交了一份由北京Y稅務師事務所廈門分部出具的《T項目土地增值稅清算稅款鑒證報告》(以下簡稱《鑒證報告》)。這份《鑒證報告》顯示:經北京Y稅務師事務所廈門分部鑒證審核,廈門H公司開發的T項目,應繳土地增值稅稅額為3.1億元,企業已繳稅額為1.4億元,應補繳稅額1.68億元。

檢查人員仔細審核這份《鑒證報告》後發現,這份報告中存在項目清算截止日期錯誤等明顯問題。此外,廈門H公司雖然遞交了《鑒證報告》,但是企業随後卻仍未按稅務機關要求依法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企業為何舉止異常?相關項目和涉稅業務究竟是什麼情況?

稽查人員決定繼續按計劃對企業實施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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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資料,蹊跷的工程

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後,檢查人員決定首先對該企業進行實地核查,通過現場調取企業賬簿和原始經營資料,打開調查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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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人員在企業經營地核查。

在現場檢查的過程中,檢查人員發現,廈門H公司的注冊地與實際經營地為同一地點,但辦公現場卻僅有法定代表人陳某和一位内勤人員在場。辦公地點雖設有保管工程項目資料的檔案室,但保存的工程資料卻并不多,其中未發現T項目的相關資料。當檢查人員要求陳某提供T項目的相關資料時,陳某稱,廈門H公司最近因企業股東發生變更和企業内部調整等原因,員工流動頻繁,了解T項目情況的員工基本都已離職,她本人也是在T項目結束之後才擔任法定代表人一職,因此對T項目資料的相關情況并不了解。陳某還表示,如果詢問T項目具體事宜,可聯系廈門H公司前任法定代表人吳某。

在此情況下,檢查人員随機應變,将檢查重點轉移到了核查廈門H公司與T項目相關的财務賬套資料上。

在查閱企業電子賬套、憑證和鑒證報告的過程中,檢查人員發現,T項目在建設過程中,除有一筆金額3108.65萬元的基坑支護主體工程支出以外,還有一筆金額為2800萬元的名為基坑支護零星項目的工程支出。企業賬目顯示,這個基坑支護零星項目是由一家名叫泉州J建築公司的企業負責施工。

按業内常規,基坑支護零星項目由于不确定性較大和不好整體計價,一般是按照工程實際用料及施工的具體情況進行費用結算,因此最終結算金額是整數的情況極為少見。此外,由于基坑支護零星項目工程量較小,其任務隻是對基坑支護主體工程進行維護和增補,因此該項目的支出一般均不高。但是T項目中,基坑支護零星項目的支出竟然達到了基坑支護主體工程支出的90%,這一點也明顯不符合建築施工業常規,十分可疑。

2800萬元的基坑支護零星項目工程支出是真,是假?T項目的開發成本還有沒有其他問題?随着核查的深入,檢查人員心中疑惑漸重。于是,他們決定加大企業基坑支護零星項目的核查力度,并對T項目的開發成本構成進行仔細檢查。

但了解T項目情況的企業前法定代表人、财務人員及工程人員均已離職,企業現存資料又不完整,下一步,檢查從何處入手打開突破口?檢查人員陷入了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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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源調查拆穿虛拟工程

在對企業狀況和T項目建設情況進行分析研讨後,檢查人員決定通過外圍調查的方式,核查T項目中基坑支護零星項目的真實情況。

檢查人員兵分兩組,一組人員前往住建部門開展外調,獲取T項目的建設備案資料,同時約談詢問項目施工企業了解情況;另外一組人員則前往銀行,查詢核實廈門H公司資金流向情況。

在住建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檢查人員查閱了T項目的相關建設備案資料。他們發現,T項目建設時,其基坑支護工程的建設時間共1年零3個月。該項工程竣工後的《T項目基坑支護工程監理質量評估報告》顯示,施工單位江西Z建設公司出具這份報告時,已完成了T項目基坑支護工程施工的全部約定内容,并且工程的渣土清運等工作均已結束,江西Z建設公司已如約将施工現場移交給了T項目的主體建築施工單位廈門C建設集團。檢查人員在住建部門的建設備案資料中,并未找到T項目基坑支護零星項目的備案信息。

檢查人員随後對廈門C建設集團進行了針對性核查。該企業向檢查人員提供了《與T項目基坑支護施工緊密配合的工程項目情況說明》。據企業人員介紹,江西Z建設公司承包的基坑支護項目開工和結束時間,确如《T項目基坑支護工程監理質量評估報告》所載,江西Z建設公司當時确實按約定向廈門C建設集團交付了完工的基坑支護項目,該公司後期并未再開展基坑支護零星項目。廈門C建設集團在随後的施工過程中,也從未與泉州J建築公司有過施工業務聯系及任何往來。

此時,另外一組負責調查企業資金往來情況的檢查人員也有了收獲。

他們核查廈門H公司賬戶時發現,該企業檢查期内确實曾通過對公賬戶支付給泉州J建築公司工程款2800萬元。但深入追蹤企業資金流後,檢查人員發現,泉州J建築公司收到該筆款項後不久,就将款項分批轉入了一個名為張某的個人銀行賬戶。經調查,此人是廈門H公司的原副董事長和股東,而轉入張某賬戶的資金,随後又分批轉入多名該公司股東賬戶。

至此,廈門H公司虛拟基坑支護零星項目工程業務、虛構支出成本的違法行為浮出水面。

随後,檢查人員約談了廈門H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面對檢查人員出示的各項證據,無法自圓其說的陳某,最終承認了該公司虛構建安業務,虛增建築成本2800萬元的違法事實。

在對T項目建設成本進行擴展調查的過程中,檢查人員還發現廈門H公司存在虛列景觀工程成本940萬元,以及企業無償借款給關聯企業,但未按規定作視同銷售處理,少計利息收入3475.36萬元等違法問題。

檢查人員根據核查确定的企業虛增成本情況,對該公司應繳土地增值稅進行了核算,最終确認,企業需補繳的土地增值稅應為1.91億元,而不是其提供《鑒證報告》中所稱的1.68億元。

經查,2010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間,廈門H公司未依法按期對企業建設的T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并存在虛列T項目基坑支護零星項目工程成本2800萬元;虛列T項目景觀工程成本940萬元;借款給關聯企業,少計算利息收入3475.36萬元等違法行為。第二稽查局依法将廈門H公司虛列成本的行為定性為偷稅,對該企業作出補繳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款2.15億元,加收滞納金,并處罰款2629.92萬元的處理決定。

本文刊發于《中國稅務報》2022年8月30日B2版。


來源:中國稅務報

責任編輯:杜偉 宋淑娟 (010)6193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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