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找法網
随着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漸提高,對于法律法規的要求也需要更加健全。面對這種現象,我國對法律法規做出了更加完善的修改與規定。
一、什麼是環境污染?
由于人們對工業高度發達的負面影響預料不夠,預防不利,導緻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機:資源短缺、環境污染、生态破壞。環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為的破壞,向環境中添加某種物質而超過環境的自淨能力而産生危害的行為。由于人為因素使環境的構成或狀态發生變化,環境素質下降,從而擾亂和破壞了生态系統和人類的正常生産和生活條件的現象。
二、環境污染的類型有哪些?
1、按環境要素分:
(1)、環境污染
2、按屬性分:
(1)、大氣污染;
(2)、土壤污染;
(3)、水體污染。
3、按人類活動分:
(1)、工業環境污染;
(2)、城市環境污染;
(3)、農業環境污染。
4、按造成環境污染的性質來源分:
(1)、化學污染;
(2)、生物污染;
(3)、物理污染;
(4)、固體廢物污染;
(5)、液體廢物污染;
(6)、能源污染;
(7)、光污染。
三、環境污染的原因有哪些?
(1)、工廠排出的廢煙、廢氣、廢水、廢渣和噪音;
(2)、人們生活中排出的廢煙、廢氣、噪音、髒水、垃圾;
(3)、交通工具排出的廢氣和噪音;
(4)、大量使用化肥、殺蟲劑、除草劑等化學物質的農田灌溉後流出的水;
(5)、礦山廢水、廢渣;
(6)、機器噪音,電磁輻射,二氧化碳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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