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300餘萬潛逃三年被抓?短短六年,共吸收資金人民币214億餘元,為掩飾、隐瞞部分集資詐騙所得資金,其親友利用“虛拟貨币”實施洗錢行為,同時窩藏、轉移贓物合計千萬餘元……,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非法集資300餘萬潛逃三年被抓?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短短六年,共吸收資金人民币214億餘元,為掩飾、隐瞞部分集資詐騙所得資金,其親友利用“虛拟貨币”實施洗錢行為,同時窩藏、轉移贓物合計千萬餘元……
12月15日,大連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對王某某涉嫌集資詐騙罪、洗錢罪一案出庭支持公訴。
“利用‘虛拟貨币’洗錢是近年來出現的新型洗錢犯罪,虛拟貨币因其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和跨國性特征,正在成為犯罪分子最常用的洗錢新手段。”承辦上述案件的大連市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姜宏達透露。
2015年4月至2021年2月,被告人王某某夥同向某某(在逃)等人,先後注冊成立和收購北京某互聯科技有限公司、大連某科技有限公司、某遼甯醫藥産業集團有限公司等。
同時,以上述公司名義虛構大量互聯網服務器租賃業務、智慧藥箱委托經營業務,分别以承諾投資購買互聯網服務器用于租賃和投資購買智慧藥箱用于委托經營可以獲得實際年化收益将近100%的超高利潤保本返利為誘餌,通過集中授課、網絡宣傳、口口相傳等方式在全國範圍内向社會公開宣傳,實施非法集資活動。
近六年時間,王某某等人共吸收資金人民币214億餘元,部分支付了高額返利,其個人還提現消費并大量購置房産、股權、遊艇、豪車、鑽石、名表等,最終造成2萬餘名被害人損失共計人民币41億餘元。
為掩飾、隐瞞部分犯罪所得的來源和性質,2021年2月21日王某某出逃前後,共委托其前妻王某甲使用非法集資所得人民币678萬餘元購買“虛拟貨币”百萬餘枚,并轉入其數字錢包賬戶内。
王某某在逃往境外的途中被抓獲歸案後,其安裝數字錢包App的手機被偵查機關依法扣押。
同年5月,王某甲在王某某父親王乙、母親趙某丙等人的配合下,使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冊“虛拟貨币”交易平台網站賬戶,并利用王某某事前告知的密碼轉移數字錢包賬戶内的“虛拟貨币”,通過交易變現後赴銀行取現,以上述方式轉移資金人民币652萬餘元。
2021年12月31日,大連市檢察機關以涉嫌集資詐騙罪、洗錢罪對王某某提起公訴。
2022年1月10日,大連市檢察機關依法以涉嫌洗錢罪、掩飾隐瞞犯罪所得罪分别對被告人王某甲、王乙、趙某丙提起公訴。
人民法院以犯洗錢罪,分别判處被告人王某甲、王乙、趙某丙有期徒刑六年至三年兩個月不等;
以犯掩飾、隐瞞犯罪所得罪,分别判處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兩個月不等。
數罪并罰,決定判處王某甲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币四十五萬元;
判處王乙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三十萬元;
判處趙某丙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币四十五萬元。
宣判後,被告人均未上訴,判決現已生效。
據悉,近兩年來,大連市檢察機關共以洗錢罪起訴35人,追贓挽損數千萬元。
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董立群表示:
下一步,大連市檢察機關将持續深入落實《打擊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計劃》,進一步準确把握洗錢罪的相關法律适用,堅持“一案雙查”,以反洗錢為手段遏制上遊犯罪,促進追贓挽損。
同時,與相關單位和部門加強協助配合,強化反洗錢合力,持續加大追訴洗錢犯罪力度,切實維護國家金融管理秩序。
文字:楊茜淳、大連新聞傳媒集團記者王藝
來源: 大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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