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隻有少數富有人家過生日,每至生誕之日,親友備禮物前往慶賀,主人設宴款待,甚為隆重。勞苦大衆因經濟條件所限,很少有人過生日。建國後,人們的生活不斷提高,過生日的人漸多,大都是少年兒童及老年人。少年兒童過生日,點蠟燭、吃蛋糕,親友送玩具、衣物等以示祝賀。
在靈璧老年人過壽一般都是在過年後,比如:六十六在初六;七十三在初三;七十七在初七;八十在初八或初十;八十八在初八。
過六十六歲、七十三歲、七十七歲的生日,六十六歲生日,八十歲生日,已婚兒女及親戚備66個饅頭,66個扁食、6斤6兩肉前往慶壽,俗語“六十六,吃塊肉”。
七十三歲過生日時,壽禮中必有鯉魚,俗語“七十三,吃條鯉魚猛一竄”。
七十七歲生日時,壽禮中不可少雞,俗語“七十七,吃隻雞”。青年女子結婚後的第一個生日,其娘家備禮物邀集親戚同去女兒家祝賀,此稱“做生”。
八十歲、八十八歲生日時,根據諧音民間有“八十、八十八吃老鴨”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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