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薇夫婦雙雙被證監會處罰? 自4月份被證監會處以5年市場禁入并罰款30萬元後,趙薇再度被點名11月20日,上交所對祥源文化、龍薇文化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并公開譴責,同時認定黃有龍、趙薇等5年内不适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趙薇夫婦雙雙被證監會處罰?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自4月份被證監會處以5年市場禁入并罰款30萬元後,趙薇再度被點名。11月20日,上交所對祥源文化、龍薇文化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并公開譴責,同時認定黃有龍、趙薇等5年内不适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
上海證券交易所20日在其官網發布《關于對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決定對祥源文化及其時任董事長孔德永,龍薇文化及其直接負責人員黃有龍、趙薇、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趙政予以公開譴責,并公開認定其5年内不适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于上述紀律處分将通報中國證監會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上交所表示,龍薇傳媒作為上市公司的收購人,在自身資金準備不足、資金來源存在極大不确定性的情況下,貿然籌劃收購事項,且未充分提示終止風險。在股權轉讓過程中,相關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及披露不及時,嚴重損害投資者知情權。祥源文化作為法定信息披露義務人,在2017年1月12日、2月16日披露的回複本所問詢函的公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嚴重損害投資者知情權。
具體責任人方面,黃有龍作為龍薇傳媒的代表,組織、策劃、指派相關人員具體實施本次控股權轉讓事項,實際與萬家集團實際控制人孔德永進行控股權轉讓談判,決策收購祥源文化控股權,并指派人員進行融資安排、信息披露。龍薇傳媒法定代表人趙薇在配偶黃有龍告知其收購祥源文化控股權事項後表示同意,知曉并支持收購控股權事項,在《股份轉讓協議》《股權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等上簽字,在中信銀行查詢個人征信報告時提供資料協助,在公告發布前看過信息披露内容。
趙政受黃有龍指派,代表龍薇傳媒負責本次控股權收購事項,參與收購談判、尋找資金、組織回複本所問詢函,并實際進行後續股權轉讓比例變更和解除協議的談判。黃有龍、趙薇是龍薇傳媒違規行為的直接負責人,趙政為龍薇傳媒違規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其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第2.1條、第2.7條等規定。
祥源文化董事長孔德永全程組織、策劃并參與控股權轉讓、融資過程、股權轉讓的變更等事項,是祥源文化違規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孔德永未能勤勉盡責,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今年4月16日,證監會就曾公布對上述案件的行政處罰,對黃有龍、趙薇、孔德永分别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同時,對萬家文化(現已更名為祥源文化)、龍薇傳媒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分别處以60萬元罰款;對孔德永、黃有龍、趙薇、趙政給予警告,并分别處以30萬元罰款。
2016年12月,黃有龍、趙薇旗下的龍薇傳媒與萬家文化大股東萬家集團簽署股份轉讓協議,龍薇傳媒以30.6億元受讓萬家文化19.14%股份,成為上市公司新實控人。
2017年11月,證監會調查結果公布,龍薇傳媒試圖以自有資金6000萬元,撬動30億元銀行資金高杠杆收購一事曝光,黃有龍、趙薇及萬家文化實控人等因涉嫌信批違規被處以罰款、市場禁入。
2018年4月,證監會公布了對萬家文化的處罰結果:孔德永、黃有龍、趙薇、趙政受到警告,并分别處以30萬元罰款,其中黃有龍、趙薇、孔德永5年内禁入證券市場;萬家文化、龍薇傳媒均被處以60萬元罰款,并被警告及責令改正。
随後,擔任港股上市公司順龍控股董事會主席一職的黃有龍通過公告宣布,由于市場禁入決定書及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原因,辭任公司主席及執行董事以及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主席職務。
今年8月7日,"公司深讀"獲悉,7月30日,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龍薇傳媒)發生法定代表人和高管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趙薇變更為彭勝凱,經理、執行董事一職亦由趙薇變更為彭勝凱,趙薇完全退出龍薇傳媒經營層面。
但工商信息顯示,龍薇傳媒股權尚未發生股權變更,趙薇仍持有公司95%股份。龍薇傳媒注冊于2016年11月,注冊資本200萬元,趙薇持股95%,孫丹持股5%。
今年3月底,“公司深讀”曾赴香港調查趙薇、黃有龍夫婦的企業情況,獲得的工商文件及其他公開資料顯示,趙薇、黃有龍夫婦目前在香港合計有36家公司,多數成立于最近8年間。在兩人創立的公司中,有35家合計注冊資本僅16萬港元左右。
在龍薇系公司中,由黃有龍擔任董事或股東的公司為29家,由趙薇擔任董事或股東的公司為7家,由關聯人員擔任董事或股東的公司為5家。
(綜合自:公司深讀 經濟觀察網 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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