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稅收标準是多少?目前,企業可依據《關于特許權使用費申報納稅手續有關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58号,簡稱“58号公告”)對特許權使用費用,以“後續征稅(代碼9500)”方式自主申報納稅但如果企業在交易中存在“協助”費用及其他費用的時候,什麼情況下需要計入完稅價格?企業應該如何申報?本文将帶你深入了解海關估價中的“協助”費用及其申報方式,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海關稅收标準是多少?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目前,企業可依據《關于特許權使用費申報納稅手續有關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58号,簡稱“58号公告”)對特許權使用費用,以“後續征稅(代碼9500)”方式自主申報納稅。但如果企業在交易中存在“協助”費用及其他費用的時候,什麼情況下需要計入完稅價格?企業應該如何申報?本文将帶你深入了解海關估價中的“協助”費用及其申報方式。
一、什麼是“協助”
海關估價所稱的“協助”是指為了進口貨物的生産和出口銷售到進口國,買方以免費或低于成本的方式向賣方直接或間接提供各種物品或服務的行為。
二、法規及規章中涉及“協助”費用的條款
《中華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2号)第十九條規定,進口貨物的下列費用應當計入完稅價格:與該貨物的生産和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銷售有關的,由買方以免費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當比例分攤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類似貨物的價款,以及在境外開發、設計等相關服務的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13号)第十一條規定,以成交價格為基礎審查确定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時,未包括在該貨物實付、應付價格中的下列費用或者價值應當計入完稅價格;與進口貨物的生産和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銷售有關的,由買方以免費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且可以按适當比例分攤的下列貨物或者服務的價值:進口貨物包含的材料、部件、零件和類似貨物;在生産進口貨物過程中使用的工具、模具和類似貨物;在生産進口貨物過程中消耗的材料;在境外進行的為生産進口貨物所需的工程設計、技術研發、工藝及制圖等相關服務。
三、“協助”的類型
(一)進口貨物包含的材料、部件、零件和類似貨物;
(二)在生産進口貨物過程中使用的工具、沖模、模具和類似貨物;
(三)在生産進口貨物過程中消耗的材料;
(四)在境外進行的為生産進口貨物所需的工程設計、技術研發、工藝及制圖等相關服務。
四、“協助”費用需要計入完稅價格的情形
(一)尚未包含在進口貨物的實付、應付價格中;
(二)由買方以免費或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
(三)由買方直接或間接提供;
(四)必須用于進口貨物的生産和銷售的;
(五)“協助”費用基于客觀可量化數據的。
五、“協助”費用的申報
(一)貨物申報進口時納稅義務人可以确定“協助”費用的,可将“協助”費用填報在報關單“總價”欄目或“雜費”欄目。
(二)貨物申報進口時納稅義務人不能确定“協助”費用的,納稅義務人可以在貨物申報進口時向海關提交“價格補充申報單”,待“協助”費用确定後向貨物進口地海關辦理補稅手續。
(三)企業發現相關欄目申報錯誤或者漏報漏繳“協助”費用情況的,可以通過“主動披露”進行糾錯。
供稿來源:中國國門時報
(封面圖片來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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