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消費者在選購食用油時,對是否轉基因的關注度較高;各級管理部門也經常對市場上銷售的食用油進行轉基因标識專項檢查。
在超市購物的你,卻發現在很多油桶的标簽上,找不到是否是“轉基因”的标識。這是因為:
并不是所有的食用油都需标識是否用了“轉基因”原料;也并不是所有品類的食用油都可以标識為“非轉基因”。
2018年,市場監管總局等三部門發布《關于加強食用植物油标識管理的公告》,其中要求:
“轉基因食用植物油應當按照規定在标簽、說明書上顯著标示。對我國未批準進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準在國内商業化種植,市場上并不存在該種轉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的,食用植物油标簽、說明書不得标注“非轉基因”字樣。”
這意味着:對于國家允許使用轉基因原料的食用油品種,才可以在包裝上進行是否轉基因的區分;而不存在轉基因原料的食用油,則不允許标示“非轉基因”。
同時,我國對轉基因産品實行按目錄強制定性标識制度。
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标識管理辦法》第一批實施标識管理的農業轉基因生物目錄,大豆、油菜、玉米、棉花、番茄共5類17種轉基因産品實行強制定性标識,其中包括大豆油、菜籽油、玉米油。
因此,大豆油、菜籽油、玉米油以及含有這些成分的調和油,如果用了轉基因原料,就必須标識;如果未用轉基因原料,可以選擇是否标識為“非轉基因”,但需注意避免使用“更健康、更安全”等誤導性廣告詞。
其他的食用油品類,并不存在轉基因作物及加工産品的,則禁止标注“非轉基因”,比如花生油、葵花籽油、茶籽油、橄榄油、紅花籽油、亞麻籽油、核桃油等等;一旦标注“非轉基因”字樣,就算是違規行為。
我們還需了解的是:
轉基因食品的标識體現的是知情權,和安全性沒有關系;因為任何一個不安全的食品都不會允許上市。
部分食用油産品加上“轉基因”或”非轉基因”标識,是給予普通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大家在挑選食用油時可根據實際需求自行挑選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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