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選用具體形象的詞語和善于運用各種修辭手段。
寫作時,盡量選用“碧藍”、“嫩綠”、“飛快”等帶有描繪性質的詞語,也就是選用一些合适的形容詞,給人以具體的形象,可以使語言生動。例如鄭振铎先生筆下的燕子:
小燕子帶了它的雙剪似的尾,在微風細雨中,或在陽光滿地時,斜飛于曠亮無比的天空之上,唧的一聲,已由這裡稻田上,飛到了那邊的高柳之下了。有幾隻卻隽逸的在粼粼和彀紋的湖面橫掠着,小燕子的剪尾或翼尖,偶沾了水面一下,那小圓暈便一圈一圈的蕩漾了開去。(鄭振铎《海燕》)
燕子的尾是“雙剪似的尾,”風是“微”風,雨是“細”雨,“飛”是斜飛。天空、時間、聲音也都寫得具體可感,使小燕子生動、活潑、俊逸、矯健的神态躍然紙上。倘若不用這些具體形象的詞語,變為“小燕子在下雨時,或者在天晴時,有的飛翔在天空,有的橫掠過湖面”,就較原文幹巴多了。
寫作時,注意使用所熟悉的修辭方法,可使文章增加文采,語言生動形象。常用的有比喻、誇張、比拟等辭格。
語言要生動,比喻不能不用。恰當的比喻,要求喻體與本體必須是不同類的事物,必須有一個相似點。勞動人民之所以能比做蜜蜂,是因為兩者異類,在勤勞這一點上十分相似。比喻能使抽象的事物化為具體的形象,能激發讀者由此及彼地進行聯想。例如:
“曙色像一片翠藍的湖水,流動在原野的盡頭。”(楊朔《昨日的臨汾》)
曙色對讀者來說,是比較抽象的。即使讀者見過,也未必是作者所見。但用人們常見的湖水作比,就使作者所見的曙色具體化了,而且增強了動感。讀者可由曙色想到澄碧的湖水,由湖水再想到遙遠天空的雲光。擴大了語言的内涵。
在比喻中,喻體一般是常見的,大家熟悉的,不應用誰也不了解的事物作比。好的比喻,總是閃現出智慧的火花。它不是拾人牙慧,陳腔爛調,而是獨創新穎,意義深遠,給人不滅的印象。把“人民”比做“蜜蜂”,把“西湖”比做“西施”,把“教師”比做“蠟燭”就是如此。常常說,恰當、新鮮是比喻的生命。
首先是恰當,恰當很難,它要求尋找兩類事物的相似點時,不僅要注意形似,而且還要求神似。把美麗的西湖水比喻為新煮的“菠菜湯”,倒也形象,卻不能傳神,給人美感。西湖“淡妝濃抹總相宜”,菠菜湯呢,隻是帶了點綠的顔色,混混濁濁,給人的印象足以把“綠”的美破壞殆盡。所以,比喻必須要抓住事物的本質,使事物的“形”和“神”有機地統一起來。
其次是新鮮,不新鮮不能感人,有位作家曾說:第一個把女人比做花兒的是天才,第二個再以此作比是庸才,到第三個,就是蠢才了。因為大家的欣賞能力不斷提高,情趣不斷變化,就要求作者不斷地有所創造了。
誇張也是寫作常用的修辭格之一。它将事物的特征、形狀、形态有意地誇大或縮小,使事物的某些本質方面更加突出、鮮明。從作者方面來說,就是把描寫的焦點集中到事物的一點上,将這點“強化”,或者說“漫畫化”。例如:
媽媽一句話,把我嗆了個趔滔。
顯然,媽媽的話太厲害了。一句話就像根木棒打來,人差點倒了下去。這是用了誇張的手法,突出表現一句話的份量之重和對我的打擊之大。但一句話把人嗆個趔趄的現象離事實較遠,卻又令人信服。誇張就是如此,它允許超越事實,貌似失真、變形,其實更深刻地揭露事物本質,揭示人的精神。
魯迅說:“‘燕山雪花大如席’是誇張,但燕山究竟有雪花,就含着一點誠實在裡面,使我們立刻知道燕山原來有這麼冷。如果說,‘廣州雪花大如席’,那可就變成笑話了。”(魯迅《漫談“漫畫”》)。
誇張的原則,就是不能離開事物的本質特征和它存在的現實基礎。一句話之所以能說把人嗆個趔,是因為媽媽的的話出乎意料之外,是讓人難以經受的突然打擊。用“趔趄”這一不大會有的動作來揭示其心理反應,并沒有與情理相悖,是容許的。好的誇張,不是說假話、說大話,而是“誇而有節,飾而不誣”(劉勰《文心雕龍·誇飾篇》),能夠使讀者原情逆志地理解它的意義。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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