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投資的八大注意?6月17日晚上,滬深兩交易所發布了《可轉換公司債券交易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并于6月17日起至7月1日前向市場公開征求意見同時,為進一步強化可轉債投資者适當性管理,滬深兩交易所還發布《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适當性管理相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6月18日起實施《實施細則》和《通知》對可轉債交易做了很多改變,新增了一些規定,其中,筆者認為投資可轉債準入條件調高和漲跌幅限制對可轉債交易影響最大,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可轉債投資的八大注意?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6月17日晚上,滬深兩交易所發布了《可轉換公司債券交易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并于6月17日起至7月1日前向市場公開征求意見。同時,為進一步強化可轉債投資者适當性管理,滬深兩交易所還發布《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适當性管理相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6月18日起實施。《實施細則》和《通知》對可轉債交易做了很多改變,新增了一些規定,其中,筆者認為投資可轉債準入條件調高和漲跌幅限制對可轉債交易影響最大。
《通知》規定個人投資者參與可轉債申購、交易要同時滿足: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和資産不低于人民币10萬元兩個條件。這一規定,将帶來如下四點影響。一是很大地保護了剛剛入市的投資者。這部分投資者有一部分可能初生牛犢不怕虎,幻想掙快錢,在對可轉債不了解的情況下,容易盲目地跟風,誤入可轉債市場。當有了24個月時間限制,就可以杜絕此類問題産生。二是可以極大地規避某些人抱團惡意炒作可轉債的可能。市場中有人為拉擡某隻轉債可能臨時想辦法開立很多賬戶,這些賬戶同時拉高某隻可轉債,引起其他人跟風,然後再利用T 0的交易制度賣出以獲得利潤。為了逃避監管,在拉擡其他可轉債時,再新開一些賬戶。而24個月時間限制,完全杜絕了這種炒作方式。三是一些新入市的投資者失去了申購新債的機會。這幾年,申購新債中簽後,上市則賣出,幾乎沒有虧損的,每一簽獲利在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有時新債獲利甚至超過新股獲利金額,24個月限制,使新入市的投資者無法免費“薅羊毛”。四是可轉債參與者将減少。可以預見在未來24個月内,新增加的可轉債投資者隻能來自目前已經開戶,同時還未開始投資可轉債的那部分人,但這部分投資者轉化為可轉債投資者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可轉債未來24個月内,參與者會呈現下降趨勢。從而影響可轉債的活躍程度,但可轉債申購中簽率會提高。
針對《通知》這一點,筆者認為,24個月的時間限制有些長,改為12月甚至6個月更合适一些。同時,因為申購可轉債中簽幾乎沒有風險,可以對申購可轉債的投資者不進行任何限制,隻在買入方面做限制即可。
在《實施細則》中明确了漲跌幅限制:可轉債上市首日采取57.3%和-43.3%的漲跌幅機制,次日起引入20%的漲跌幅限制,将于征求意見結束後開始施行。目前可轉債上市首日,滬市漲幅無限制,深市為57.3%。新增漲跌幅限制可以降低滬市新債首日爆炒風險。如今年5月17日上市的永吉轉債,由于發行規模小,隻有1.46億,且其中0.958億被原始股東認購需要鎖定,所以上市當天實際流通初始市值隻有0.49億元。這麼小的市值引發市場爆炒,最後三分鐘大漲二百多元,最高價達到了421元,使轉債價格嚴重偏離轉股價。如果有漲幅57.3%的限制,将大大降低跟風盤的損失,将有力于可轉債長期穩定發展。但《實施細則》中關于次日漲跌幅限制,可能使轉債在上市前幾天無法充分換手,隻能無量漲停。如4月8日上市的盤龍轉債,上市前正股暴漲,使可轉債對正股有很高的負溢價。這種情況下,可轉債就會出現像核準制下發行的新股一樣,上市前幾天無量漲停。
新增漲跌幅限制,使滬深可轉債交易規則變得更接近,便于可轉債投資者日常交易可轉債。但個人認為,可轉債漲跌幅及停牌制度還是相對複雜,應該更簡化,甚至可與滬深主闆保持一緻。
總之,新規是為保護投資者利益、預防炒作可轉債而制定的,并沒有改變可轉債保本穩健的債性和與正股走勢相關聯的股性。所以,對喜歡低價格、低溢價率的可轉債投資者長期看幾乎沒影響。同時,可轉債仍然實行T 0的交易制度,對趨勢投資者吸引力仍然很大,所以可轉債市場交投仍會保持活躍!
本文源自紅刊财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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