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衆創業、萬衆創新的今天,不少人選擇通過開加盟店方式實現自己的“财富夢想”,然而由此引發的糾紛也不在少數。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的法官就用一起案例提醒您,在選擇進行加盟過程中,要擦亮眼睛、理性投資,注意“避坑”,努力保障自身合法權益遭受不必要的侵害。
基本案情
2018年,在外打工多年的“鄭漂”何某産生了自己創業“當老闆”的想法,經過一番考察,何某認為市面上童裝生意紅火,便琢磨着也開家童裝店。于是,2018年10月,何某與某夢公司簽訂了《商品托管特許經營合同》,約定某夢公司授予何某該公司名下某童裝品牌的特許經營權,并提供包括開店選址、店面運營、物品采購、經營管理等在内的全方位指導和核心技術,何某需繳納10000元作為品牌保證金,并繳納特許經營貨品保證金15萬元,該費用從供貨款中逐步扣除,扣完為止,加盟期限為三年,如任何一方違約,應賠付違約金10000元。合同簽訂後,何某交納了品牌保證金等費用,随後在某夢公司的指導下開了一家某品牌童裝直營店。
何某表示,本以為自己隻要交錢、簽合同,等店鋪穩定之後就能當“甩手掌櫃”、坐等收益,但令他沒想到的是,合同簽訂後,他日漸發現某夢公司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敷衍了事,不僅簽合同前的諸多承諾都無法兌現,而且由于某夢公司自身經營不善,導緻無法向他及時供貨,影響了店面正常的經營。多次與某夢公司溝通無果後,何某将對方起訴到了法院,要求某夢公司返還剩餘的特許經營貨品保證金55947元并支付違約金10000元。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标、企業标志、專利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合同形式将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并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特許經營的基本特征在于:特許人擁有注冊商标等經營資源,被特許人根據特許人的授權在特定的經營模式下使用特許人的經營資源進行經營活動,且被特許人按照約定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具體到本案,雙方簽訂《商品托管特許經營合同》,約定何某在合同期限和合同區域内,使用某夢公司的品牌開展經營活動,并享受某夢公司提供的選址、裝修設計、上門指導等相關服務,并由何某交納加盟費用。因此,雙方約定的合同權利義務内容本質上符合特許經營合同特許人将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在特定的經營模式下使用、被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基本特征。雙方之間的合同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并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屬合法有效,雙方均應當依約履行合同義務。但根據查明的事實,案涉《商品托管特許經營合同》的解除并非因某夢公司存在違約行為,根據合同履行情況,酌定某夢公司返還何某已支付的保證金55947元。遂依法做出民事判決,判令:某夢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還何某保證金55947元,駁回何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典型意義
近年來,随着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特許經營行為憑借其投資周期短、效益高、經營管理模式與營銷策略相對成熟的運營模式,受到了不少創業者的青睐。特别是随着互聯網流量經濟、網紅經濟的盛行,加盟“網紅品牌”也成為不少人的選擇。但因行業領域魚龍混雜,部分特許人虛構經營資質、虛假宣傳,一些加盟者法律風險意識不足、對所加盟行業了解不深入等因素,因倉促加盟所引發的糾紛也時有發生,訴諸法院的也不在少數,而且往往案情較為複雜、化解矛盾難度較大。特别是一些特許人為了逃避監管,通過簽訂多份合同、變更具體條款文字表述等隐蔽方式,規避法律責任,給被特許人維權帶來新的困難。
對此,人民法院要注重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妥善處理涉及特許經營的各類矛盾糾紛,努力維護正常交易秩序和廣大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持企業和社會的穩定。本案中,人民法院通過判令被告返還有關費用,不僅有效維護了穩定的市場經濟秩序,保護了誠實守信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也為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做出了積極貢獻。
同時,法官也提醒廣大經營者,投資有風險,加盟需謹慎。當您考慮進行品牌特許加盟時,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市場調研和品牌考察,并對相應行業市場風險有一定的認知與預判,必要時對連鎖加盟總部的經營資質、經營模式、實際履約能力、業界口碑及其擁有的注冊商标等進行考察了解,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業信息查詢手機APP等查詢該企業的工商注冊登記等信息,登錄國家知識産權局的網站查詢企業是否擁有其所稱的商标、專利等特許經營資源;還可以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等平台查找該公司的相關信息,若該企業投訴舉報、行政處罰、涉訴信息較多,則要慎重考慮該企業可信度,切莫因一時被商業宣傳“忽悠”而盲目投入大量人财物力進入自己不熟悉的行業和領域。另外,投資者還應當對自身的經營能力進行評估,預估欲加盟行業所需要的資金投入等。同時,作為被加盟方,也應當誠信經營,依法向對方披露影響投資決策的重要信息,不得有欺騙、誤導的行為。投資者在簽訂加盟合同時,要注意秉承細緻審慎的态度,盡量在合同中進行明确、詳細、規範、可量化的約定。特别是要約定容易引發争議的條款,如店鋪選址、裝修要求、相關證照辦理、開業條件、保證金返還、雙方間經營利潤的提成、分配、違約責任等事項。同時加盟者要注意提升法律意識,保存好相應證據,如支付相關費用的憑證、貨物數量、價格清單及簽收憑據、産品質量存在問題的證明、原始載體中的溝通記錄等,一旦發生糾紛,要注意依法及時理性維權,切實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許人也要注意按照合同約定,做好對被特許人經營活動的培訓、指導工作,誠信經營,最終實現“雙赢”的效果。
END
來源:惠濟法院
編輯:王冠衡 王 甯 陳 晴
審核:胡志勇 付加才
點分享
點收藏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