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昆明日報-掌上春城】
掌上春城訊4月29日,記者從昆明交警獲悉,為進一步優化昆明市主城區貨運交通組織,營造良好城市道路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昆明市城市道路車輛通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繼續對昆明市主城北市區部分道路及區域貨運交通組織進行臨時調整,現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5月1日開始至2022年10月31日,核定載質量1000千克(含)以上的載貨汽車以及牽引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挂車、吊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等專項作業車,全天24小時不得進入穿金路(不含)、沣源路(不含)、龍泉路(不含)、金色大道(含)、北辰大道(含)圍合區域以内道路行駛;
除上述區域及道路外,昆明市主城區其他貨運交通組織調整措施以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交通運輸局2014年8月1日發布的《關于對昆明市主城區貨運交通組織進行調整的通告(第二階段)》為準;
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除遵守上述規定外,還應遵守《昆明市城市道路車輛通行規定》對于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通行要求。
二、确因需要進入上述限行道路或區域從事城市基本生産、生活保障的受限車輛,應當按照《昆明市城市道路車輛通行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三、違反上述限制通行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本通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2022年4月27日
附通告原文
掌上春城記者:蘇昊
責編:莫開井
編審:吳晨萍
終審:周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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