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盡量回收溶劑,在對實驗沒有妨礙的情況下,把它反複使用。
為了方便處理,其收集分類往往分為:a)可燃性物質;b)難燃性物質;c)含水廢液;d)固體物質等。
可溶于水的物質,容易成為水溶液流失。因此,回收時要加以注意。但是,對甲醇、乙醇及醋酸之類溶劑,能被細菌作用而易于分解。故對這類溶劑的稀溶液,經用大量水稀釋後,即可排放。
含重金屬等的廢液,将其有機質分解後,作無機類廢液進行處理。
處理方法
焚燒法:
1.将可燃性物質的廢液,置于燃燒爐中燃燒。如果數量很少,可把它裝入鐵制或瓷制容器,選擇室外安全的地方把它燃燒。點火時,取一長棒,在其一端紮上沾有油類的破布,或用木片等東西,站在上風方向進行點火燃燒。并且,必須監視至燒完為止。
2.對難于燃燒的物質,可把它與可燃性物質混合燃燒,或者把它噴入配備有助燃器的焚燒爐中燃燒。對多氯聯苯之類難于燃燒的物質,往往會排出一部份還未焚燒的物質,要加以注意。對含水的高濃度有機類廢液,此法亦能進行焚燒。
3.對由于燃燒而産生NO2、SO2或HCl之類有害氣體的廢液,必須用配備有洗滌器的焚燒爐燃燒。此時,必須用堿液洗滌燃燒廢氣,除去其中的有害氣體。
4.對固體物質,亦可将其溶解于可燃性溶劑中,然後使之燃燒。
溶劑萃取法:
1.對含水的低濃度廢液,用與水不相混合的正己烷之類揮發性溶劑進行萃取,分離出溶劑層後,把它進行焚燒。再用吹入空氣的方法,将水層中的溶劑吹出。
2.對形成乳濁液之類的廢液,不能用此法處理。要用焚燒法處理。
吸附法:
用活性炭、矽藻土、礬土、層片狀織物、聚丙烯、聚酯片、氨基甲酸乙酯泡沫塑料、稻草屑及鋸末之類能良好吸附溶劑的物質,使其充分吸附後,與吸附劑一起焚燒。
氧化分解法(參照含重金屬有機類廢液的處理方法):
在含水的低濃度有機類廢液中,對其易氧化分解的廢液,用H2O2、KMnO4、NaOCl、H2SO4 HNO3、HNO3 HClO4、H2SO4 HClO4及廢鉻酸混合液等物質,将其氧化分解。然後,按上述無機類實驗廢液的處理方法加以處理。
水解法:
對有機酸或無機酸的酯類,以及一部份有機磷化合物等容易發生水解的物質,可加入NaOH或Ca(OH)2,在室溫或加熱下進行水解。水解後,若廢液無毒害時,把它中和、稀釋後,即可排放。如果含有有害物質時,用吸附等适當的方法加以處理。
生物化學處理法:
用活性污泥之類東西并吹入空氣進行處理。例如,對含有乙醇、乙酸、動植物性油脂、蛋白質及澱粉等的稀溶液,可用此法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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