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在身體中的比例約占1/7,重量據我估計一般不會超過15斤,若誰有疑議,不防自己割下來一稱便見分曉!
看其外形,40%以上的面積被毛發覆蓋,剩餘這不足60%的地方不但凹凸不平,而且竟分布有七孔之多,構造複雜可見一斑!
最可怕的是它的頂部内存極其強大,竟可以操控超過自己5---7倍或更多重量的身體,進而完成自己的意願!
凡事百密總有一疏,難保周全。為确保自己不受中傷,不擇手段的把心當作了擋箭牌。
遇事有先見之明,必然“心思缜密”;有點才識就可“心高氣傲”;“兩情相悅時便“心有靈犀一點通”了。若現實與夢想差距太大則有“心比天高,命比紙薄”之說,要是對一切不抱有幻想那就免不了“心灰意冷”了;不能寬以待人必被冠以“心胸狹窄”,作事不留情面肯定隸屬“心狠手辣”,定被罵作“狼心狗肺”!
然而頭依然高高在上,以一種不倒翁的姿态避開了所有的鋒芒,理理發,焗焗油,定定形,好不惬意!
再說說腳吧,隻因長的位置和頭有天壤之别,故最不受人待見!
雖然明面上頗受優待,先着以襪再穿以鞋百般呵護;但到了邀功請賞的時候卻沒有腳的份兒了。
明明是腳在走路,可人們卻在替腿說話:“哎呀!路走的人腿好疼啊…”你讓腳情何以堪?
高跟鞋是哪位和腳有仇的家夥發明的吧!穿上它身材确實是好看多了,但誰考慮過腳的感受?
為了趕時髦,竟有愛美女士在大熱天還給腳穿上靴子,說到這一點你還别不屑一顧,有本事讓頭在裡面待一天試試!
更令人發指的是封建社會對腳的殘害,為了所謂的畸形美,不惜挫筋動骨掰折腳趾,裹成美名其曰的“三寸金蓮”嘩衆取寵。雖然那個時代一去不複返了,然而“女人的裹腳布--------又臭又長”的歇後語卻還在被人時常說起…
現在的人多喜歡穿皮革類鞋,除外表光鮮外還經穿耐磨,但也促生了一種叫“香港腳”的腳氣病,着實令腳苦不堪言!
男人是家裡頂梁柱,腳一般比女人的偏大,手提肩扛總離不開腳的默契配合。盡管如此還是沒有落下美名,腳字前面總被冠以定語“臭”字!
頭和腳同樣長在人的身體上,就因所處位置的不同而境界尴尬!世人愛頭而獨欺腳何也?
這不禁讓我聯想起當今社會的時弊:凡事倘若做的卓有成效或成績斐然,必然離不開高高在上的、領導的聰明睿智和英明決策,一但出現問題,全由平時鞍前馬後盡心竭力的下屬(其實以合同工和零時工為多)替罪,這何嘗不是頭的高明與腳的悲哀!
什麼也不說了,既然腳如此不受待見,有本事,用頭走一天路試試!
文圖無關,文由醉柳(本名馬偉,生于75年,甘肅省平涼市崆峒區崆峒鎮寨子街人。文學愛好者,尤其擅長散文詩歌的創作! )原創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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