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老闆看見我昏倒了,幫我叫了救護車,随後我被送往醫院救治。”近日,榆林市民李先生向華商報-二三裡資訊反映,他是放心早餐的配送員,在上班期間感覺身體不舒服給領導請假未成功,随後昏倒被送往醫院救治,公司不給予賠償醫療費。對此,榆林市四海食品配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四海食品)表示,不屬于工傷保險範圍内無法報銷。
李先生是榆林市四海食品配送有限責任公司的一名職工,平時的工作内容是四海放心早餐的白班配送員,10月20日上午,李先生感覺身體不适,想給領導請假,但領導以找不到合适人員進行頂班為由拒絕請假。随後,當天10時許,李先生在超市配送期間不慎昏倒被超市老闆送往醫院救治,前後醫療費6000左右。
根據李先生提供榆林市第一醫院的診斷書顯示,臨床診斷為病毒性腦炎,曾作處理住院治療。
“當時超市老闆看見我昏倒了,後來叫了救護車才擡走的。四海食品他們按照我10月份上班17天結算我工資。”李先生告訴記者,他現在希望四海食品按照正常上班時間結算工資,還要求公司賠付醫藥費。如果不是領導不批假,也不會導緻自己帶病工作直到昏倒。
10月27日,華商報-二三裡記者采訪到四海食品的何主任,對方表示,公司給所有的員工都購買了工傷保險,凡是屬于工傷的他們肯定都是給報銷的。
“當時我們第一時間知道後,将李先生送到醫院救治,救護車的費用公司已經支付,随後我們也往他的就診卡内充值2000元用于檢查身體,得知他可能是休息不好加上本身帶點感冒病情加重,我們也向工傷辦等部門咨詢後知道他的情況不屬于工傷保險範圍之内。”何主任告訴記者。
何主任表示,按照李先生要求結清他20餘天的工資,公司這邊也是同意結清。至于李先生要求公司支付全部醫療住院費,不屬于工傷範圍内恐怕沒有辦法報銷。
對于這樣的說法,李先生表示,目前,他準備向榆林市勞動人事争議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争議仲裁申請書,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律師提醒:
建議李先生先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後,如果你認為你的傷害有可能構成殘疾的,在傷情穩定的情況下,向勞動局提出,由勞動局指定的工傷醫院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傷殘等級鑒定)。根據鑒定的結果,綜合你的月工資與單位協商索賠。
華商報記者 楊虎元 編輯 常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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