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星空婉兒
魯迅的文章我百看不厭,而且,他的作品似乎都有一種魔力:初看時厭煩,再看時迷茫,步入社會後,再次翻閱,開始贊不絕口。
《呐喊》這本書,我看了将近10遍,每一遍的感受均不相同。魯迅的《呐喊》創作于特殊時期,中國處于黑暗的“鐵屋子”中,人們分明沉睡,卻還覺得自己異常清醒。該叫醒人們打破鐵屋子嗎?這樣的銅牆鐵壁,是萬難打破的。但是事實證明,最後“鐵屋子”消失了,但是“圍城”又出現了。
有時候我在想,像魯迅這樣的文豪,為何要進行小說創作?畢竟,在那個時代,寫小說是“不入流”的,詩詞歌賦才是陽春白雪。多次幾次魯迅的作品,我恍然大悟:魯迅的創作,從來都有一個目的:揭醜和啟蒙。
“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慘淡的人生,敢于正視淋漓的鮮血。”魯迅便是這樣一位勇士,他看到了慘淡的人生,也用筆寫下了淋漓的鮮血。人們總是賦予魯迅作品時代特征,從某種政治角度去解讀他的作品,其實,魯迅要揭示的是人性,他的作品至今仍然一語中的。
《呐喊》的諸多篇章中,我最喜歡的便是《阿Q正傳》和《孔乙己》,也因此覺得語文教材真的選取的都是精華中的精華。
本文主要探讨孔乙己的人生,希望從中能獲取你我的共鳴。
《呐喊》
01 孔乙己之悲:不願向社會低頭,最終備受排擠魯迅的偉大,在于思想的深刻,也在于文筆的凝練。魯迅在《狂人日記》中,用寥寥數語,就将“狂人”的癫狂描寫了出來。
魯迅寫道:“不然,那趙家的狗,何以看我兩眼呢?我怕得有理。”
一句簡單的話,沒有任何修飾或者修辭,卻讓人立刻感受到了狂人的失常,這種失常,貫穿了全文,最後讀者回顧,原來,真正失常的并非狂人,而是那些“好人”。原來,在某種意義上,我們就是“狂人”本人,隻是我們的失常并不明顯罷了。
很多人為了描述一個東西,為了讓讀者相信一個結論,花了成千上萬個字,但是讀者仍然感受不到作者要表達的内核。最終繞來繞去,讀者依舊雲裡霧裡。而魯迅則不同。
魯迅
魯迅在描寫孔乙己時,用了一句話:“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這一句話,每一個詞都恰到好處,沒有一個廢字。
“站着喝酒”,說明孔乙己經濟能力不行,他如同短衣幫一樣,隻能花點小錢,買一點酒。孔乙己沒有能力買下酒菜,自然也沒有辦法坐着慢慢品嘗美酒。同樣是酒,喝的方式不同,味道便會截然不同。坐着喝酒,是品嘗,意在享樂;站着喝酒,是無奈,意在排憂。喝酒方式便意味着一個人的身份,暗示了他的社會地位。
“穿長衫”是孔乙己的堅守,短短三個字,魯迅的目的不在于描寫孔乙己的穿着,而在于點出孔乙己的執著。孔乙己在經濟上來說,雖然與短衣幫并無二緻,但是他堅守讀書人的身份,不願脫下身上的長衫。因為,那件長衫代表着他的身份,即使這一身份隻有他自己在意。
“唯一的人”,說明孔乙己是獨特的存在,也說明孔乙己不被任何群體接納,他是一個“邊緣人”。在鹹亨酒店,站着喝酒的人不少,穿長衫的人也不少,但是,站着喝酒而穿長衫的,卻隻有孔乙己一人。
孔乙己
諾大的鹹亨酒店,通過“曲尺形的大櫃台”與“店面隔壁的房間”,被劃分為3個世界:一是上層社會,他們穿着長衫,買點下酒菜,悠閑地喝酒;二是下層社會,他們穿着短衣,在痛苦之餘,站着喝酒,試圖消除這一天的苦楚;三是孩童社會,他們尚未被社會污染,内心尚存一絲善念,但是正在被同化的邊緣。
再看孔乙己,他屬于哪個社會呢?答案是,他不屬于任何群體。下層社會的人笑他迂腐,上層社會的人笑他窮酸,孩童社會的人笑他癡傻。
短衣幫的人為何這麼喜歡來鹹亨酒店?隻是為了買一杯酒喝嗎?如果隻是為了酒,那麼,與其在酒店站着喝,還不如買點酒回家坐着喝。對短衣幫而言,他們的人生太過凄慘,他們唯一的樂趣便是取笑孔乙己,從中獲取短暫的歡愉,以此來忘卻自己的痛苦。他們總是戳孔乙己的痛處,似乎這樣就可以減輕自己内心的痛苦,似乎這樣就可以獲得安慰。
孔乙己生活在這樣的背景下,是他的不幸,也是社會的不幸。如果一群人的快樂,需要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上,這是社會的悲哀。
鹹亨酒店
02 孔乙己之善:甯可窮困潦倒,也要堅守底線孔乙己窮困潦倒,這是毋庸置疑的。潦倒到什麼程度?“大約孔乙己的确死了”,他是生是死,無人在意。最後一次出現在鹹亨酒店,孔乙己被打成了殘廢,用手爬到了鹹亨酒店。
他臉上黑而且瘦,已經不成樣子;穿一件破夾襖,盤着兩腿,下面墊一個蒲包,用草繩在肩上挂住;……他從破衣袋裡摸出四文大錢,放在我手裡,見他滿手是泥,原來他便用這手走來的。
孔乙己多次被取笑,卻隻有一次與人争紅了臉。短衣幫的人取笑他偷書,孔乙己争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
中學時,聽到孔乙己關于“偷”和“竊”的辯解,甚是奇怪,隻覺得他在強詞奪理。後來再仔細思考,發現“偷”與“竊”的确截然不同。“偷”的本質是物質,偷取的是物質的經濟價值;而“竊”的本質是精神,竊取的是知識。
林海音曾寫過一篇文章,叫《竊讀記》,講述了自己小時候因為貧窮,去書店“竊讀”的經曆。林海音竊取的,是書本的知識,而不是書籍本身。同樣,孔乙己想要竊取的,也是書中的知識,而不是書籍本身。一本舊書,能值幾個錢呢?
很多所謂的大戶人家,家中書籍滿地,卻都束之高閣。書籍對于他們而言,不過是裝點門面的擺設罷了,他們從來不是因為愛好書籍而購買書籍,而是以此來顯示自己博學,似乎隻要家裡書籍夠多,就代表自己學問高深了似的。
孔乙己有沒有将竊來的書籍賣掉呢?文中沒有提及,但是我想,他并未賣掉。孔乙己竊書,是為了獲取其中的知識,即便他知道,這種行為将會讓他受到一頓毒打,他也毫無怨言。換言之,孔乙己拿自己的身體的痛苦來換取書籍的短暫擁有權罷了。
我覺得孔乙己并未賣書,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舊書的确不值錢,如果真的要偷東西倒賣,孔乙己還不如從大戶人家随便拿點值錢的東西。二是無人願意購買。正如我上文所說,孔乙己是個“邊緣人”,無人與之為伍,試問,如果他偷書賣,請問誰願意買?那個年代又沒有網絡,一個普通人想要跟陌生人做生意,那是極其困難的。
可即便如此,孔乙己依舊真誠待人。他努力地教小店員寫“茴香豆”的“茴”字,将自己為數不多的茴香豆分給外面的孩童吃。除了孔乙己,試問有誰關注到了這群孩童?
結語
魯迅的偉大,在于每一個角色身上都能找到自己的影子。都說“阿Q的子孫千千萬”,我們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阿Q精神。孔乙己的子孫又何嘗不是千千萬呢?
從前,我們鄙視孔乙己;如今,我們活成了孔乙己;甚至,我們不如孔乙己。孔乙己雖然悲慘,但是至少守住了内心的原則,在備受排擠的社會下,他依舊守住了自己的初心。
而大部分的我們,作為普通人的我們,在社會的毒打中,在他人的排擠中,漸漸放棄了自己的某些原則,最終也未必能獲得多高的社會地位。在精神上,我們越長大越趨同,最終慢慢失去自己的獨立性,成為了社會中的一員,卻唯獨沒有成為自己。最終,我們用阿Q精神安慰自己,告訴自己,現在的一切都是自己内心向往的狀态。
作者介紹:星空婉兒,今日頭條簽約作者,青雲計劃獲得者,一個酷愛讀書、酷愛旅遊的漢語言人,華中師範大學研究生畢業,座右銘:熱愛可抵歲月漫長。希望能以文會友,歡迎大家一起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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