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的郭先生遇到了一個煩心的事情,他萬萬沒有想到,自己很鐘意的女友,竟然也是别人的女友。
他把女友當作是寶,對女友萬般呵護,女友卻當他是個“提款機”,也被稱之為備胎。
他這個備胎還給女友買了一套房子(付定金),這也是他女友對自己的要求。女友告訴他,若是想要和女友結婚,必須要買一套房子。
這個房子還要買在女方家的縣城裡。
他覺得一套房子值幾十萬元, 首付不到10萬元,買就買了,主要是看中了女方這個人。
可是,讓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女友要這個房子,是想要她的另一個男友住進了,她打算和另一個男友在這個房子裡結婚。
等于郭先生這個外人,給自己的女友買了一套房子,自己的女友竟然選擇了和别人在這個房子結婚同居了。
房子和他無關,女友和他無關!
你說氣不氣人?
可是,這樣的事情竟然真的發生了,郭先生氣不過,就把他們給告上了法庭,昨天該案件有了新的進展,我們來看一看到的是怎麼回事吧!
1
郭先生家住江西吉安,他是一個九零後,現在也到了結婚的年齡了,家裡就催他找女朋友了。可是,對于不怎麼善于言辭的他來說,想要找一個女朋友,還真不是容易的事情。
不過,他還是試着往這方面努力。
他的家庭條件還算可以,至少在吉安是有一套房子的。若是有房子的情況下,找個女朋友對他來說應該是不難的。
2020年4月份,為了能夠盡快找到女友,他選擇了注冊婚戀賬号。在婚戀賬号上,他開始篩選信息,看看是不是能夠碰到一個合得來的人?
婚戀網站上的人,魚龍混雜,什麼人都有騙子不勝枚舉。不過,少不更事的他,并不知道裡面的水有多深,别人說什麼他就相信什麼。
他還真的遇到了一個在他看來很合适的女人。
這個女友自稱也是江西的,家在贛州市上猶縣,女方自稱姓方,我們稱呼她為方小姐吧。
方小姐在了解了郭先生的一些初步信息之後,她對郭先生還是很看好的。兩個人在線下互動的也多了起來。
這種互動讓郭先生以為,他遇到了真愛,他覺得日後這個人就是他的妻子。
一周以後,他們打算約在線下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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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聊了一周,都覺得和對方談的來,他們就打算約到一個地方見面了。
見面之後,郭先生對這個女友還是很看好的。
他覺得方小姐是他喜歡的類型,兩個人在一起聊了不少,都表達了想要繼續交往的願望。自從這一次見面後,他們每天都有聊天,有聊不完的話題,兩個人都挺積極的。
他們的事情是朝着好的方向發展的。
郭先生在和方小姐聊了一個月的時間,他覺得已經聊出來了感情。現在光聊天已經不能表達他對方小姐的愛了。
現在他都是給女友發紅包,盡管說紅包不是很大,有520元、600元、400元等等,陸陸續續也發了不少。
這就是他表達愛的一種方式!
這說明他是認可了方小姐的,方小姐也是拿住了這一點。方小姐可不是想要這樣的紅包,她想要的是房子。
就在他們認識的第四個月,兩個人進入到了熱戀的時期,期間他們也約過幾次會。方小姐覺得時機成熟了,他們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
她告訴郭先生,他們應該就要結婚了,若是他們兩個想要結婚,還得給她在上猶縣買一套房子。他們縣城的房子也就是六七十萬。
這個房子先付個定金也是可以的,不到10萬元錢就可以拿下。要說也是沒有多少錢的,反正都是要結婚的,郭先生就出了房子的定金。
3
2020年8月1日,郭先生拿了8.5元定金,購買了一套房子,這個房子總價是68萬元,貸款了53萬元。
房子寫的是他們兩個人的名字,這個房子也可以當作是他們日後的婚房,兩個人共同還房貸,他們都是談好了的。
要說這個事情也是挺好的。
現在房子都買了剩下來的肯定就是結婚了,至少郭先生是這樣的想的!
在郭先生看來,兩個人的事情都走到了這個地步,結婚也就提上了日程。他在8月24号又給女友花了2000元錢買了一個戒指!
女朋友對他也是越發的喜歡了!
不過,兩個人一直沒有敲定結婚的日期,到底什麼時候結婚,聽方小姐這邊的安排,她說她這邊會敲定日子。
買完房之後又等了兩個月,還沒有敲定結婚的日子。
2020年10月20日這一天,方小姐又向郭先生借了1萬元。他想都沒有想就借給了女友。之後的幾個月裡,他一直和女朋友保持着往來。
但是,還是沒有等來結婚的日子。
直到他發現了一個秘密,他才知道原來這個婚姻自己是等不來的了,他大概遭遇了騙婚的事情,他知道了方小姐不僅僅隻有他這一個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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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2021年的1月31日,郭先生才發現自己的女友和别的男人也有往來,他們的關系更為親密,而且方小姐的這個男友和她是同城的,他們來往更方便。
更重要的是,兩個人還住到了郭先生買的房子裡。
本來這個房子是郭先生和方小姐兩個人的婚房,現在他來到這個房子,是想要找女友方小姐的,沒想到在這個房子了,他竟然發現了方小姐和其它男人同居了。
他一打聽,才知道人家已經同居了很長時間了。
發生了這樣的事情,他還是很氣憤的。
他在質問方小姐的時候,方小姐也承認這件事。并且方小姐告訴郭先生,他們兩個(同居男友)就要結婚了。
郭先生直到此刻,才清楚原來自己一直是女方的“提款機”,一直都是人家的備胎,需要的時候,就把他叫來,不需要的時候,就把他一腳踢走。
更有意思的是,方小姐的男朋友也知道他的存在,兩個男人一個女人,這叫什麼事。他竟然允許自己的女友,和别的男人不清不楚。
郭先生真的是惡心壞了,怎麼這樣惡心的事情,竟然發生在了自己的身上呢?
他很生氣,發現了這個事實之後,他斷絕了和女方的關系。
但是,房子的事情還沒有解決,現在這個房子本來是他付的定金,可是,住的是别人,而且還是别人的婚房,他們都說不還給自己。
他要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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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要要回自己付的定金,房子我不要了,你們當婚房沒有問題,最起碼要把我的定金給我吧,我不陪你們玩了。你們不好臉,我還要呢。
可是,人家不給。
不但如此,2021年4月23号,人家還曬出來了結婚證。就是方小姐和她同居男友的結婚證。
兩個人結婚後,就住在了那個房子裡。
不但如此,兩個月後,方小姐也把自己的父母給接了過來,等于是郭先生付款買的房,住了4個跟他沒有任何關系的人。
就房子的問題,他試圖想要和對方溝通,又過了半年的時間,沒有任何結果。
人家房子不給,定金不給,就說他是冤大頭。
2021年12月11日,郭先生忍無可忍,他選擇了報警。他告訴民警,說自己遇到了騙婚,民警經過了解,很同情他。
他确實是遭遇到了騙婚,但是,這種情況民警不好直接插手,他們建議郭先生向法院起訴。
12月26日,郭先生向上猶縣提交了《民事起訴狀》,請求分割财産,法院就這個事件立案了。就在昨天上午,他們的案子開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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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9日上午,他們兩個人的糾紛,經過法院調整,認定涉案房屋歸女方所有,并承擔房貸,男方支付的所有房款有女方歸還。
考慮到女方收入不穩定,目前沒有錢還,給她寬限了時日,讓她在2022年12月30日前償還完所有的欠款。
房款還清之後,郭先生配合女方過戶。
若是到期還不清,給男方造成的損失,均由女方賠償。
郭先生現在要的僅僅是房子的定金,還有2000元購買戒指的錢,還有1萬元的借款,另外還有發給女方的紅包,總共加起來差不多有10萬元。
但是,這些錢全部花出去後,他想要要回來竟然是如此的難。現在即便是判了,事實清楚,可是女方拿不出錢來,你說怎麼辦?
他隻能等。
他找到了一個有男朋友的女朋友,這個女朋友隻是想要通過他這裡搞點錢,弄個房子,然後和别的男人結婚。
很典型的一個騙局,很渣的一個女人,可是,這樣的事情就被他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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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女孩,就是利用了别人着急找女朋友的心裡,然後,通過欺騙的方式,騙取男方的錢财和感情,盡管說這種騙局很低級,可是,能夠識别出來的真的不多。
我們隻能告訴大多數人,網上的東西,看看就得了,不要輕易相信。大部分都是騙子,至于說找女朋友的事情,還是得通過靠譜的,知根知底的途徑。
像這種網絡上的,肯定有遇到真愛的,但是,騙子也不在少數。而且大部分人被騙的傾家蕩産,網上找真愛,還得謹慎呀!
郭先生真的很慘,方小姐真的很渣。
但是,也沒有更好的辦法來處罰她。這才是騙子大行其道的原因,建議對于方小姐這種騙婚的行為,一旦發現就要嚴懲,讓他們道德如此低下,讓他們利用好人,欺騙好人。最終就得讓他們嘗到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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