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彙标網又給大家分享關于文字商标的有關内容了,文字商标是指純粹使用文字(漢字,漢語拼音,少數民族文字和外國文字或字母)、數字所構成的商标,具體就跟彙标網一起往下看吧!
在商标“家族”中,文字商标是當之無愧的“老大哥”。文字商标的特點是直觀、易記、便于呼叫和宣傳。同時,語言的地域性特點又将同一文字商标“幻化”作不同的表達形式。但是對于國内企業來說,自己的漢字商标才是“萬變之宗”,不可缺少,需要優先保護。
文字商标注冊大緻上可以分為三類:
(一)有帶有一般含義的詞語組成的商标。例如,“三洋”(電視機),“鳳凰”(自行車)等;
(二)有不帶含義的創造性詞彙組成的商标。例如,“SONY”(索尼)就是日本一家電器公司在其所生産的磁帶、電視機、錄音機等産品上使用的商标;
(三)由兩個或幾個帶有一定含義的詞彙簡化拼合而成的商标。例如,“上藥”(六神丸),即由“上海中藥制藥廠”簡化而來的。
值得一提的是,文字商标如同其它商标一樣,一經核準注冊,不得擅自變更書寫方式或增删文字。為了保證商标的顯著性,不緻與指定商品産生混淆,在文字的運用上不得使用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和法律禁止使用的詞語。
以上就是今天彙标網給大家分享關于文字商标的全部内容了,還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商标的知識嗎?快快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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