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頻現刹車問題歸誰管
北京青年報記者 劉珜
勁松附近停放的共享單車 攝影/實習生 李素雲
中關村停放的大量共享單車 攝影/實習生 施世泉
該輛共享單車一邊刹車失靈 攝影/實習生 施世泉
日前,一名男子在深圳騎行共享單車時,不幸從天橋墜亡。據初步測試,男子所騎共享單車刹車把手不靈敏存在安全隐患,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不少在京騎行共享單車通勤的市民表示,有時也會遇到刹車失靈的情況。為此,北京青年報記者在北京多個區域對共享單車的刹車情況進行了調查。探訪發現,135輛共享單車有25輛車存在刹車不靈情況。多家共享單車公司表示,公司配置專門的運維人員,發現單車存在故障後,會統一進行回倉處理,确保用戶騎行安全。
事件
深圳男子騎共享單車從天橋墜亡
單車刹車把手不靈敏 事故原因仍調查
據深圳交警12月5日通報,12月4日12時38分許,在羅湖區東曉街道布心路金威天橋,發生自行車單方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騎車人舒某謙當場死亡。
經初步調查,當天12時36分許,舒某謙通過手機掃碼使用該輛共享單車,當其駕駛共享單車沿布心路金威天橋由南往北行駛至該天橋北側時,自行車與天橋的護欄發生碰撞,造成舒某謙死亡及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顯示,舒某謙駕駛共享單車與護欄發生碰撞後,跌落至東曉花園小區圍欄頂端。事故發生後,深圳交警對現場及周邊交通隐患開展排查。現場測試發現,舒某所騎車輛刹車把手不靈敏,存在安全隐患。
北青報記者從現場視頻及照片發現,舒某所騎的共享單車是ofo小黃車。
12月6日下午,北青報記者從深圳警方獲悉,深圳交警已委托鑒定機構,對舒某謙所用共享單車的性能進行安全技術檢驗鑒定。同時,對該車公司是否履行對車輛的維護和監管等開展調查。
12月5日晚,ofo相關負責人表示,事發後,ofo第一時間派出工作人員到達現場了解情況,并同步組建事件應急小組,主動與交警等部門溝通,全力配合調查。目前,事故還在進一步調查中。相關負責人表示,ofo重視用戶用車安全,為每位用戶都購買了保險,正常騎行如發生意外能獲取賠償。ofo提醒廣大用戶,穿越天橋或人行橫道,下車推行,注意安全。
探訪
135輛共享單車中
有25輛刹車存問題
舒先生的死亡是否與小黃車刹車不靈敏有關仍未可知。看到舒先生的事故,部分網友留言稱,自己也曾在騎共享單車時遇到過刹車不靈的情況,也有網友表示,有的共享單車刹車失靈存在安全隐患,騎行前最好先檢查刹車性能是否正常。
12月6日,北青報記者在海澱區、朝陽區、通州區高校周邊、地鐵口、商場周邊及街道探訪發現,共享單車刹車失靈的情況并非個例。
北青報記者在共享單車較集中的地段随機選取不同品牌共享單車,排除因故障無法正常騎行的情況,最終測試了63輛小黃車(ofo共享單車)、51輛摩拜共享單車、21輛小藍車(bulegogo),總計135輛共享單車。
在被測試車輛中,刹車完好的僅有38輛;有70輛其中一邊刹車不靈敏;兩輛其中一邊的刹車損壞無法使用,但依靠另一邊手刹仍能刹住車輛。在被測試車輛中,能正常刹住車輛的車占比達到81.5%。
此外,兩邊刹車都失靈、無法刹車的有16輛(小黃車9輛、摩拜7輛),即使兩邊刹車都壓到最緊,也未能完全刹住,占比達到11.8%。同時,還有9輛共享單車兩邊刹車都不靈敏(小黃車4輛、摩拜3輛、小藍車2輛),需把兩邊刹車壓到最緊才能刹住車輛,占全部被測試車輛的6.7%。
在測試中,北青報記者發現,小黃車、摩拜和小藍車壞車報修按鈕中可選擇的損壞部位包括刹車、座墊、車鎖、踏闆、輪胎、鍊條等。
現象
共享單車刹車失靈
曾緻多名騎車人受傷
北青報記者查詢發現,共享單車因刹車失靈導緻騎車人摔傷的現象并不少見。去年1月28日,北京的馮先生從地鐵站出站後,通過手機掃碼租用了一輛共享單車,沒有檢查刹車的性能直接上了過街天橋,在下坡時才發現刹車不靈敏,到坡底連人帶車一起栽倒。他面部着地,牙齒當場折斷5顆、缺損1顆,上下唇内外及面部挫裂傷,鼻梁骨折。事後,馮先生向共享單車運營商索賠2萬元,并一度對公司提起訴訟,但最終雙方達成庭前和解,馮先生撤訴。
今年10月,深圳的宋先生在雨天騎行共享單車時,由于刹車失靈摔倒,身上多處擦傷,交警認定其摔倒系車輛左側刹車損壞、采取制動時引起的。經過一個月的協商,宋先生獲得500元的誤工費賠償。
今年8月,石家莊的趙女士在掃碼租用共享單車後,騎上下坡路時發現刹車失靈,慌亂中摔下單車導緻磕掉一顆門牙,下巴、嘴唇、手腕等多處受傷。
回應
多家公司均稱
有專門人員負責運營維護
針對部分共享單車刹車不靈的問題,多家共享單車企業均稱有專門人員進行運營維護。
摩拜單車表示,他們有專業的線下運維團隊,每天根據摩拜大數據系統顯示的信息在街頭查找回收故障車輛。每輛摩拜單車搭載芯片,根據鎖上報的數據情況及用戶反饋的情況,摩拜大數據平台會判斷出哪些車輛是故障車輛,就近推送給運維人員對這些車輛進行及時檢修及排除故障。
ofo相關負責人介紹,線下運營為網格化管理,每個指定區域都會配一個運維師傅,負責車輛擺放和檢修,随時主動排查區域内有問題的車輛。
哈羅單車相關負責人介紹,在網格化運營區域,尤其在車輛投放較為密集的商超、學校、醫院等區域,企業配有指定的專員對車輛故障及衛生進行維護。當單車受到“小磕小碰”(把套缺損、單車支架缺損、車鈴損壞等)時,哈羅出行運維人員在街頭當天就會完成維修處理。
滴滴相關負責人稱,無論是滴滴自有品牌青桔單車還是托管的小藍單車都有嚴格的巡查制度,充足的人員在線下及時巡檢,發現故障車後及時将信息傳遞給報修平台。
法規
共享單車企業
應保障車輛技術狀态良好
2017年8月,交通運輸部聯合多部門發布《關于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确,共享單車企業應合理配備線下服務團隊,加強車輛調度、停放和維護管理,确保車輛安全和方便使用。
2017年,北京共享單車新政正式出台。根據新政,共享單車企業投放車輛應符合國家、行業标準,安裝車載衛星定位裝置。具體來說,北京要求共享單車企業确保企業投放車輛應滿足安全騎行要求,保障車輛技術狀态良好;配備專業運行維護團隊,做好車輛調度,保持車身整潔,維護停放秩序;提高系統的穩定性可靠性,保障系統正常運行;明确提示安全使用信息,禁止向未滿12周歲的兒童提供服務,為承租人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建立投訴服務制度,及時處理各類投訴。
對于共享單車刹車存在安全隐患可能面臨的法律問題,北京炜衡律師事務所的周浩律師認為,《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二百一十六條提到“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将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因此,共享單車的提供者作為出租方,應當保證單車的質量合格,還應當盡到審慎管理及維護保養的義務,若單車本身存在部件損壞、刹車失靈等問題,導緻使用者在騎行過程中發生事故,屬于共享單車提供的車輛不符合質量标準、不符合同的約定。根據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責任編輯:暢帥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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