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預收學費?記者12月7日從市發改委獲悉,根據省發改委、财政廳、教育廳《關于調整省示範和省一級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最高收費标準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綜合考慮幼兒園辦園規模等因素,海口市近日制定并公布海口市中心幼兒園長濱分園、美蘭區中心幼兒園振東分園、美蘭區中心幼兒園美苑分園等3所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标準,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不得預收學費?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記者12月7日從市發改委獲悉,根據省發改委、财政廳、教育廳《關于調整省示範和省一級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最高收費标準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綜合考慮幼兒園辦園規模等因素,海口市近日制定并公布海口市中心幼兒園長濱分園、美蘭區中心幼兒園振東分園、美蘭區中心幼兒園美苑分園等3所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标準,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據悉,市中心幼兒園長濱分園保教費每生每學期為2900元;美蘭區中心幼兒園振東分園、美蘭區中心幼兒園美苑分園每生每學期均為1500元。此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項目和收費标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市發改委要求,保教費按學期收取,幼兒園不得跨學期預收。幼兒繳費後未入學或因故退(轉)園的,幼兒園應當根據已發生的實際成本情況,退還幼兒家長部分預收的費用,具體退費方法按《海南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幼兒園還應通過設立公示欄等形式将收費項目、收費标準等相關内容向幼兒家長和社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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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海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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