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人這一生千萬不要做上門女婿,下場沒有幾個好的,二婚也是如此,過好的不多,甯可打一輩子光棍也不要做上門女婿,是男人就要有志氣。
事實真的是如此嗎?
都說上門女婿還不如嫁人的媳婦兒,地位堪比牲畜。
受苦受累不說,在家裡沒有任何地位,甚至還有被趕出家門的風險,混的不好的,還會被老丈人暴打。
當上門女婿小殷把調解員拉到家門口時,剛一敲門,老丈人就出來對小殷進行了一陣暴打,把小殷逼在樓道的角落裡。
丈母娘看到這情況也上來“幫忙”。
小殷被打的欲哭無淚,看到這架勢哪能不跑呢?
于是小殷健步如飛,一溜煙就跑的沒了人影,隻留下老丈人在路口破口大罵。
本應是和睦的一家人,為何鬧得這樣不愉快,其中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問到事情的緣由,老丈人就氣不打一處來,說,今天不打死他,我就不姓洪!
接着這位洪師傅說,他是我招來當上門女婿的,當時沒經過女兒的同意,看到這個人老實本分,以為他能好好過日子。
沒想到自從結婚之後他就變了模樣,一分錢都不往家裡拿,小孩子也不管,都是老婆上班,我今年66歲了,也沒見他贍養過。
一大家子的人都需要錢,但是他每天都躺在房間裡混日子,這是一個大男人能做出來的事情嗎?
老丈人看小殷沒本事,而且每天混吃等死,于是一氣之下把小殷趕出了家門。
可是沒想到小殷接下來做的事情更是讓人氣憤,他把家裡的鑰匙偷走了,砸了老丈人的汽車,還把存折帶走了!
調解員一臉的狐疑,轉而問躲在角落裡的小殷,證實情況是否屬實。
小殷卻百口莫辯,他說,我這個老丈人性格暴躁強勢,血口噴人,房門和鑰匙根本不是我弄壞的,我拿走的存折本來就是屬于我的!
我氣的是,他無論什麼事情都要橫插一腳。
置辦家具,鄰裡鄉親往來他管就管吧,但是我和妻子的夫妻生活他也要橫插一腳,這是一個老丈人能做的事情嗎?
我一個大男人被他這樣管,心裡也是很氣憤的,沒有一點自由。
這樣的家跟囚籠一般,誰想住誰住!
本來還抱有一點希望能回到家裡繼續生活,現在這種情況,這個家門我是一步也不會踏進去了!
但是希望妻子和女兒能搬出來跟我一塊住,如果妻子想跟我離婚的話,就把女兒給我。
當調解員問小殷的妻子的意見時,妻子卻平淡如水,她抱起身旁的女兒,對調解員說,
一開始看他老實才跟他結婚的,誰知他好吃懶做,我對他的感情已經平靜如水了,就離了算了,但是女兒我是不會給他的。
面對老丈人、丈母娘和媳婦的指責,小殷一張嘴抵不過衆人的說辭,隻能就此作罷,選擇離婚,他表示,會聽從法院的宣判。
最終上門女婿還是被掃地出門了,這或許也是小殷咎由自取吧。
淳淳觀點:
或許人活在這個世界上,追求就是面子和尊嚴。
無論在什麼樣的環境下,沒有尊嚴地活着,那比殺掉一個人還要殘忍。
小殷成為上門女婿,不僅跟家人斷絕了往來,而且成為女方家人不被待見的對象。
或許正是這樣的原因,小殷才得過且過,自此堕落,想着能混一天是一天,所以才不思進取,惹得老丈人和媳婦的嫌棄。
但無論是什麼原因,都應該朝着生活的光明處前行,而不應該每天混吃等死,等着别人來養活自己。
作為一個負責任的男人,應該養老婆、養孩子、贍養老人,小殷樣的做法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再看這位老丈人,他管的事情确實是太多了,雖然小殷是上門女婿,但也應該給上門女婿應有的尊嚴,而不應嘲諷、看不起他,甚至連小殷夫妻倆的夫妻生活都要管,這已經超越了老丈人的界限。
無論如何,雙方都有需要改進的地方,隻有相互包容、容忍,才能讓家庭氛圍變得更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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