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文末小程序,免費咨詢法律問題】
夫妻補辦結婚證,雙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被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确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