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6月29日消息(記者 蒙健)近日,因生産的特濃椰子粉經抽檢菌落總數項目不合格,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海南椰然食品有限公司處罰款50000元。
據介紹,今年4月14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分局收到由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簽發的《檢驗報告》,《檢驗報告》的内容顯示:海口龍華鑫椰然商行經營的特濃椰子粉(商标為椰然及圖形商标,規格型号為1千克/包,生産日期為2022-03-08)于2022年3月14日被抽樣檢驗,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GB 7101-2015《食品安全國家标準飲料》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記者了解到,菌落總數超标可能是由于産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污染,或在生産過程中産品受人員、器具等生産設備、環境的污染等原因導緻。
4月19日,執法人員将上述報告送達位于濱海大道水産碼頭的海口龍華鑫椰然商行,并現場對該商行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經查,該商行經營上述抽檢不合格的特濃椰子粉于今年3月21日從海南椰然食品有限公司購進,共購進上述特濃椰子粉3件,共計60包。截至4月18日,該商行已銷售特濃椰子粉13包,剩餘的47包特濃椰子粉已被供貨商海南椰然食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回。
随後,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海南椰然食品有限公司送達《檢驗報告》、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樣檢驗複檢和異議須知,并進行現場檢查。執法人員要求該公司對不合格食品進行召回,發布召回公告,同時立即排查産品不合格的原因,并立即整改。
經執法人員調查,該批次産品共生産60包,全部銷售給龍華鑫椰然商行,召回數量為47包,銷售單價為20元/包,銷售金額共計1200元。海南椰然食品有限公司經排查問題原因了解到,該公司生産特濃椰子粉所使用的包材由于貯存不當,加上海南當時正趕上回南天,包材受潮,導緻菌落總數超标。
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海南椰然食品有限公司生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的特濃椰子粉,其行為違反了我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此,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公司予以沒收違法所得120元,沒收47包特濃椰子粉,罰款50000元。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