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垢分類
幹洗的角度而言,對污垢的分類,一般以污垢在溶劑中的溶解性分類,具體有以下四類污垢:1)可溶于幹洗溶劑的污垢——溶劑溶性污垢(又稱幹性污垢),例如油、油脂等污垢;2)可溶于水,但不溶于幹洗溶劑的污垢——水溶性污垢(又稱濕性污垢)例如:鹽、糖的污垢等;3)既不溶于水也不溶于幹洗溶劑的污垢——非溶性污垢(又稱油水都不溶的污垢),例如:碳、粘土、金屬氧化物等的污垢;4)需要特别處理的局部污垢——污漬。
幹洗去污原理
(1)油溶性污垢:這類污垢在幹洗過程中是容易處理的一種。作為幹洗溶劑的四氯乙烯對油、油脂具有極好的溶解能力。溶解力實質的是一種分子間作用力,即範德華力,這種力可由相似相溶原理來解釋。化學理論認為,物質分子結構相似,則彼此可以相互溶解。幹洗溶劑是一種有機物,油和油脂也同樣是由有機物構成的。有機物分子之間在結構上具有相似性,所以,油和油脂可以溶解在幹洗劑中。
(2)水溶性污垢:對于幹洗來說,水溶性污垢一般可分為兩類。一類是能徹底溶于水中的物質,如氯化鈉、葡萄糖和蔗糖等;一類是不能徹底溶于水中的物質,如澱粉和一些蛋白質,特别是一些源于食物的物質。要除去織物上的水溶性污垢必須要有水的參與,這是在幹洗過程中往溶劑中加水的主要原因。幹洗中使用的四氯乙烯溶劑對水隻有較低的溶解性,為了提高幹洗溶劑的含水量,可往幹洗溶劑中加入一些表面活性劑作為幹洗助劑,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枧油,以達到兩種效果:由于表面活性劑的增溶作用,可以提高溶劑中水分的存在量和增大去污效果;可以防止衣物洗滌過程中靜電的産生和防灰。
在幹洗溶劑中,若有适量的水分對去除水溶性污垢是相當有利的,但過量的水分也會引起一些織物的縮水、變皺和粘結等,因此,必須控制水在幹洗溶劑中的存在量,使其既可以幫助去污,又不引起織物變形、縮水等問題。
在幹洗中,通常是用溶劑的相對濕度表示溶劑中的水分含量。一般情況下,水溶性的污垢在相對濕度略高于該污垢的飽和狀态所需要的相對濕度時,即可溶解。在幹洗過程中,去除水溶性污垢除了水的溶解能力外,還有幹洗機的機械作用力。
(3)非溶性污垢:常見的非溶性污垢有炭、粉塵、金屬氧化物等。這類固體的細小顆粒污垢,一般以靜電吸附或與油脂膜結合附着在衣物上。在幹洗中,通過溶劑的機械沖擊力使以靜電形式吸附着的污垢被沖刷下來,而溶劑的溶解力使油脂溶解,使與油脂膜結合附在衣物上的固體顆粒污垢脫落于幹洗溶劑中。加有水和幹洗溶劑的幹洗助劑,使那些脫落下來的固體污垢粒子穩定地分散在幹洗劑中,有效地防止其再沉積在織物上。同時,運用過濾循環洗滌方式,可使一部分脫落的污垢粒子通過過濾器從溶劑中濾掉,進一步防止污垢再沉積的發生。
以上讨論的三種污垢,有時會以單一的方式存在于衣物上,但更多的是以混合形式存在。當對衣物進行幹洗時,幾種去污作用同時存在,同時進行。而特殊污垢的去除應放在幹洗前(或後),通過特殊的方法進行處理。常規幹洗方式對衣物上的特殊污漬是不易去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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