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部分地區出現疫情,寄出去的快遞被退回,自己付了快遞費,但東西沒有寄出去,那這筆運費應該由誰來承擔?最近,西甯市民鄭先生就遇上這樣的事兒。
今年夏天,甘肅天水的大學同學一家到青海遊玩,為盡地主之誼,鄭先生請同學一家到家裡做客,不想臨走時,同學忘了拿自己的墨鏡。
前段時間,同學才想起墨鏡落在鄭先生家,讓鄭先生以快遞的方式将墨鏡寄回。10月24日下午,鄭先生通過百世快遞,将同學的墨鏡寄往天水,并支付了10元的快遞費。
十幾天過去了,鄭先生以為寄出去的墨鏡早就送到天水同學手中了,沒想到,11月11日晚,快遞公司工作人員緻電鄭先生家人,稱此前寄往天水的快遞,因為疫情被退回,讓鄭先生于次日到快遞公司營業點拿快遞。
挂了電話的鄭先生很納悶,寄快遞的時候,天水還沒有出現疫情,而且現在快遞被退回,雖然隻是10元錢的快遞費,但快遞公司沒有完成業務,是不是應該退款?即使退不了款,那再寄的時候,是否不用再支付快遞費?
11月12日,帶着這些疑問,《西海都市報》記者與鄭先生一同前往快遞公司營業點去拿快遞。工作人員說,快遞是寄到天水了,但因為疫情無法寄送到收件人手中,無奈快遞隻好被退回,由此産生的運費,由寄件人承擔。因為快遞無法送達不是公司造成的,而且運費已經産生,所以快遞費不予返還,下次再寄送的時候,仍然要收取快遞費。
青海省郵政管理局工作人員建議廣大用戶暫時不向涉疫地區寄送快遞,并提前和快遞公司确認收件地區是否為涉疫區域,以免産生快件退回導緻的損失。如果産生服務糾紛,可以撥打企業客服電話投訴,對投訴處理結果不滿意的,可以撥打郵政業消費者申訴中心電話0971-12305申請調解。
(記者 郭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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