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應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8月1号起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門廳、疏散走廊、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拒不改正的,非經營性個人最高可以處以1000元的罰款。
電動自行車入宅内屢屢發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民用電單車充電站的需缺,近年來,随着國家鼓勵政策的不斷出台,電動自行車行業得到迅猛發展,購置與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備/設施也成為政府及相關業主的必然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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