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長沙的羅先生以近90萬元的價格買了一台越野車,從今年一月開始,車輛的發動機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裡,先後5次亮起故障燈,5次送至4S店維修,依然沒有徹底解決問題,這讓羅先生感到氣憤不已。
才跑了兩萬多公裡的車,
為何反複故障反複修?
接到爆料後,記者展開了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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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費近90萬購越野車
今年一月起出現5次突發故障
維修、發動機故障雙燈亮起
車身抖動嚴重
維修多次未查明原因
讓羅先生産生如此質疑的,就是他在2020年9月底花費近90萬購買的這台黑色越野車。
首次出現問題後,羅先生按照4S店的指示,将車輛拖至指定的維修點進行維修。然而,拿回修好的車輛後跑了還不到500公裡,類似的問題卻再次出現。
經過4S店的返廠維修,羅先生車輛的問題不僅沒能徹底解決,故障燈亮起的頻率反而越來越高。
近一個月來,羅先生因為車輛故障每周需往返4S店數次,可至今4S店方面仍未給出發動機故障的具體原因。
為了進一步解決此事,25日中午,記者陪同羅先生來到了長沙高新區麓谷汽車世界的這家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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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售後:尚不清楚故障原因
已申請廠家技術支持
消費者:同一問題5次維修
已符合《三包法》退還标準
4S店:補償相關費用後可退換車
雙方正在協商
反複出現,4S店方面卻遲遲給不出故障原因及徹底解決問題的方案,這讓羅先生感到身心俱疲。
而根據2022年1月1号起施行的新版汽車“三包”規定,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4次或整車累計修理時間超過30日的,消費者可向銷售方要求退換車輛。
4S店方面坦言,羅先生車輛發動機故障燈亮起、車輛抖動的問題,從今年1月來店檢修至今,4S店方确實仍未查明故障原因。
4S店方面表示,目前正在等待廠家對數據進行進一步的檢測和分析。在現場,羅先生提出了他的訴求。
根據《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24條,在三包有效期内因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4次的,消費者可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汽車或者退貨。
4S店方面則稱可以退車,但是要按照折舊公示扣除一部分費用。對此,律師表示,在三包期限内,消費者退換汽車需要向銷售商家支付補償費用。
同時,按照最新規定,消費者還可以要求汽車銷售商家賠償汽車登記費用及相關服務費用。
目前,羅先生與4S店仍在進行進一步協商。
(芒果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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