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麼是國家通用的語言文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範漢字。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是何時公布的?自何時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是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的,從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3.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是從哪一年開始實施的?定在每年的什麼時候?
1997 年下半年,國務院第134 次總理辦公會議批準,自1998 年起,每年九月的第三周在全國開展“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2016年9月第三周是全國第十九屆推廣普通話宣傳周。
4.什麼是普通話?
普通話是全國通用的語言。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為标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
5.什麼是規範漢字?
規範漢字是指符合國家頒布的規範标準的漢字。規範漢字對于現代漢語來說,包括經過整理簡化的字和未整理簡化的字兩部分。經過整理簡化的字是指經國務院或國家主管部門批準,以字表等形式正式頒布的現代規範漢字。未整理簡化的字是指曆史流傳下來的,沿用至今,未經過整理簡化或不需要整理簡化的傳承字,如人、山、川、日、水、火等字。
6.什麼是不規範漢字?
所謂不規範的漢字是指書寫已經淘汰的異體字,已經簡化的繁體字,已經廢止的“二簡字”和錯字、别字。
7.推廣通用語言文字有什麼重要意義?
語言文字是社會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交際工具和信息載體,語言文字社會應用的規範化程度是衡量國家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發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國幅員遼闊、人口衆多而且多民族、多語言、多方言,經濟基礎和文化教育基礎同發達國家相比還有相當大的差距。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進程中,必須使用全國通用的規範化的語言文字,才能在保證交際順利,信息、政令暢通的基礎上,促進經濟、政治、文化等各項事業的發展。語言文字規範化标準化對于普及文化教育,發展科學技術,提高經濟、社會的信息化水平,加強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增進各地區各民族間的交流與溝通,增強中華民族凝聚 力,均具有重要意義。
8.推廣普通話是否要人為地消滅方言?
推廣普通話并不是要人為地消滅方言,主要是為了消除方言隔閡,以利社會交際。推廣普通話是要求會說方言的公民,還要會說普通話。而且也并不要求公民在所有場合都講普通話,隻是在一些正式場合,如學校、機關、服務場所等講普通話。從語言發展來講,普通話和方言也處于不斷豐富、融合的過程中,方言在語音、詞彙等方面逐漸向普通話靠攏,普通話也不斷從方言中吸納詞彙,以豐富自己。在推廣普通話的同時,方言還将在一定領域和特定地區長期存在。
9.目前社會用字不規範的現象有哪些?危害是什麼?
目前社會用字不規範的現象有如下四種表現:寫錯别字、使用不規範的簡化字、使用已被淘汰的異體字、濫用繁體字。這些現象的存在,給經濟的發展、科技的進步、教育的普及、文化的繁榮造成很大的損失和障
10.語言文字規範化的重點在哪些領域?
國家推廣普通話的重點在學校和社會有關部門。當普通話成為學校教學語言、成為機關工作語言、成為宣傳語言、成為社會交際語言時,便是基本普及了普通話。
國家推行規範漢字的重點是:學校教育教學用字,機關公務用字,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媒體用字,公共場所的标牌、宣傳标語、廣告等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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