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過大型商場的珠寶櫃台,你很難不被琳琅滿目的珠寶吸引,同樣引人注目的,還有這些珠寶的品牌名:“周大福”、“周生生”、“周六福”、“周大生”、“六福”、“金大福”……這些珠寶的品牌名放在一起,就像在玩連連看,一不小心就會讓消費者頭暈目眩。
這些極易讓消費者發生混淆的品牌名稱,也同樣是挑起珠寶品牌同行之間的明争暗鬥的關鍵。近日,“金大福”與“金六福”這對看似極其相似的品牌之間的商标戰争有了新進展,金大福珠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大福公司)等起訴深圳市時利和珠寶首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時利和公司)等侵犯商标權及不正當競争,得到法院支持。
原告金大福公司擁有深圳市金大福金行連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大福金行)所持有的被侵權的“金大福”文字商标與組合商标的使用權,兩件商标分别于2002年及2012年申請注冊,國際分類為14類珠寶鐘表。
時利和公司公司擁有香港金六福珠寶(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金六福公司)持有的部分圖形及字母商标的使用權,并無“金六福”文字商标的使用權。
2019年,金大福公司将時利和公司、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及五家經銷商起訴至鄭州省中級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各項損失500萬元。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時利和公司經銷商在店鋪裝潢等位置使用的“金六福”标識,構成對金大福公司等原告所持有的商标專用權的侵犯,裁定時利和公司賠償金大福公司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05萬元。
此裁決一出,雙方均不服裁定,遂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今年1月,二審裁判結果出爐,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案中,金大福公司主張的500萬元各項經濟損失的費用并未得到法院支持,而是改判105萬元,對于對外宣傳銷售額15個億、國内40 門店的被告授權公司——香港金六福公司來說,的确不算多。不過,本案權利人并未起訴香港金六福公司,很可能是考慮到案件涉外以及後續執行的複雜性,因此法院在綜合案情後,才将賠償金額定在了相對合理的範圍。
實際上,一些侵權案件中,侵權方會選擇在域外注冊公司并在國内授權的方式,給自己增加“含金量”,實則是在有意誤導國内經銷商,使其産生誤認而加盟。因此,企業在經營品牌過程中,切記應打造屬于自己的商标,采取合法經營的方式,不斷提高自身的口碑,才能行穩緻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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